一名卡尔加里妇女允许自己的犬只在墓地便溺﹐有人拍下照片张贴上网﹐引发激烈辩论。妇女的做法固然不对﹐但随社交媒体普及﹐个人行为被公开示众的做法更加多见﹐亦令人不安。
事发于卡尔加里西南端的圣玛丽墓地(St. Mary's Cemetery)﹐该处有“犬只不得入内”的标志。
拍照人显然是为羞辱狗主﹐将这帧照片贴至网上论坛。
一名妇女不理犬只在墓地大便被人拍下的照片。
帖子上写道﹕“该名妇女被告知犬只不得入内后﹐她承认﹐知道狗不可进入(但显然这规矩不适用于她)……但愿有条狗在她坟头上撒尿拉屎。真是一个无礼的女人。”
网民对该条帖子反应热烈﹐回应多达十数页。有人回应说﹕“这是不负责任的宠物主人。”
但也有回应是针对该名拍照者﹐“给该名女子拍照并张贴在论坛﹐让人公开羞辱她﹐这是相当怯儒的行为。”
卡尔加里网志撰写人莫里森(Mike Morrison)说﹐在社交媒体的时代﹐公开示众的做法愈加常见。
他说﹕“我想说的是﹐如果你认为不妥﹐为何不直接劝告当事人﹐事情就此了结。”
莫里森相信﹐网上论坛可以是讨论话题的好场所﹐但他说﹐这一张贴子有些过界﹐“它好似你拍下公交车乘客或类似行为……世上再无隐私﹐任何事情都可以被公众消遣﹐我认为这不公平。”
另一些在公园遛狗的卡城居民也认同他的观点。其中一人利奇(Kelly Leech)说﹕“显然不少人闲得无事可做。”福赛思(Louise Forsyth)则说﹕“她不应当进入那里﹐但我认为﹐最好的做法是拍下照片﹐然后联络市府或警方﹐但将照片上载至社交网站﹐那是真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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