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被警察盘查的华裔卖淫女。
卖淫女孤立在城市边缘,人身安全没有保障。(CTV)
路边招揽生意的卖淫女。
加拿大最高法院今日一致通过,裁定本国3条有关性工作者的法例,违反人权宪章中确保国民生命安全自由及保障的权利。法院现给予国会一年时间,就有关被判违宪的法例,作出修订。这意味着有关法例将继续保留在刑事法上至明年12月19日,期间国会须订出新法例。
最高法院裁顶所有3条打击娼妓卖淫相关的法案违宪: 反对经营妓院、依靠扯皮条维生和街上拉客。
法院今日的裁定被性工作者视为胜秉,因为过去有关法例的存在,一直令性工作者无法在一个较安全的环境下工作。
34年前,加拿大最高法院支持有关法例,高院今日最新的裁判,可谓是一个重大突破。
首席法官Beverley McLachlin表示,社会情况自1990年开始已然很大转变。如今问题不在于性工作者合法与否,而是国家法例实行时,能否令性工作者通过宪法的检定,结论却是否定的。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