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一位母亲说,安省所有的学校都应该允许有气喘的学生随身携带呼吸喷雾器,以备紧急之需。她12岁的儿子莱恩.吉本斯(Ryan Gibbons)去年在学校时气喘严重发作,喷雾器却被锁在校长办公室内,因而送掉性命。
珊德拉.吉本斯说,莱恩在安省西南面史特拉福德维尔村(Straffordville)的学校就读,去年10月9日他在下课时间气喘严重发作。
当时莱恩告诉同学他不舒服,后来难受到必须由同学扛着他到校长办公室拿喷雾器,可是他还没到办公室就昏过去了。她说:「我直到今天还不知道他那一天是怎么过的。」
40岁的珊德拉说,学校政策是代学生保管呼吸喷雾器,而且学校职员不断没收莱恩的备用喷雾器。
珊德拉发起请愿运动,要求政府强制要求教育局采取标准气喘处理计划。
珊德拉在儿子死后发起请愿运动,要求政府强制要求教育局采取标准气喘处理计画,并呼吁安省三个政党通过保守党尤瑞克(Jeff Yurek)的私人条例法案。
她说:「我现在努力争取通过这项法案──莱恩法案,使别人不会有我每天思念儿子的那种感受。」
尤瑞克说,他的法案将允许气喘学童在学校把呼吸喷雾器放在口袋或背包里,并且强制要求教育局制定全面的气喘政策。
杨里克又说,大部分教育局有气喘政策,但是政策的规模和范围有很大的差异。
她说:「有的学校规定学生不得在校长办公室以外带呼吸喷雾器;有些学校有保健室,老师有气喘学生的照片,知道哪些学生需要呼吸器但却没有带在身上;有些学校规定呼吸器必须放在老师的桌子里,可是学生去操场时,呼吸器远水难救近火。」
安省教育厅厅长单杜丝(Liz Sandals)在立法机关对莱恩法案进行二读时,对这个法案的概念表示支持,但表示还需要一个更完整的法案,涵盖其他医疗状况,如过敏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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