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医今年5月在家跌倒,一个月后搬重物后再感到晕眩,须送院治疗,医生怀疑中医脑部有血管瘤,建议将一个镜头经下阴伸入颈大动脉,检查脑部,中医因考虑到该检查方法令病人有1%的中风机会,不愿冒险,拒绝检查。医生虽没有强人所难,却预估中医师在两至三周内,双目可能失明,一个月内更有机会突然死亡。中医不以为然,回家后,自我调理,如今4个月过去,身体如常,只是生活从此改变。
因他没有接受医生建议,接受检查,出院后数日,即收到安省运输厅来信,要吊销其驾驶执照,令他出入必须倚靠太太担任司机,极为不便。他要求家庭医生向运输厅取回驾照,却被拒。
「我现在都冇盲,又冇突然死亡!况且,我做足眼睛及神经测试,都一一过关。我身为中医,自己知自己事,我身体已经康复,偏偏无法向运输厅取回驾照。」
求助省议员亦无补于事
除了日常生活不便外,由于作为中医师,经常要驾车送药予病危的病人,被吊销驾照,令他的病人亦间接受影响。中医师求助省议员,亦无补于事,十分苦恼。
中医梁康乐当日突然不适,须由救护车送院,他出示的正是事后他缴交救护车服务收费的收条。
新宁医院的专家认为梁康乐的脑部会出问题,吊销其驾驶执照。
中医梁康乐于今年5月,不小心在家跌倒,期间曾经有癫痫,但由于伤势不严重,故他送往新宁医院缝了两针后便出院。一个月后,梁康乐在家中执拾,搬动重物后,感到晕眩,须再度送院。医院初步检查发现,梁的脑内有两点出血,相信是早前意外的伤口再出血。
梁说:「医生以为前后两次入院都曾经出现癫痫的情况,故认为我有血管瘤,但其实只是第一次撞倒时有此征状。」
由于新宁医的专家怀疑梁的脑部有血管瘤,遂建议梁接受更深入的检查,即是将一个微型镜头,经病人两边大腿的内阴,伸入项颈部大动脉,并注入荧光剂,以便清楚了解其脑部情况。梁留院4日,期间大部分时间失去意识,直至进行检查前一刻,梁恢复意识,当他知道检查有1%的中风风险,不愿冒险,坚决拒绝接受检查。
梁说:「医生没有强迫我做检查,但就预测我2至3周后便变盲,1个月内有可能突然死亡,突然死亡的风险百分比,更每年以15%累增。」
但他不以然,只是出院后数日,即收到安省运输厅通知,因他的健康状况而吊销其牌照至少一年。
梁经过数月调理后,不但没出现医生所指的问题,反觉身体已经逐渐康复。
他遂向家庭医生求助,希望取回驾照,却不得要领,感到无奈。
梁康乐表示,很多市民都被医生要求做这样或那样的检查,他也听到过很多他的病人及朋友向他投诉,很多都认为其后显示对病情没有帮助。
要重新取回驾照 病人可上诉 须经特定测试或获医生审批
家庭医生郑朥亦曾因向安省运输厅上报病人健康问题,令对方驾照被吊销,结果病人向他大发雷霆。但其实根据安省法例,医生若怀疑病人的健康状况,驾车会危害病人本身或路上其他使用者的生命时,便必须上报安省运输厅。
否则,若发生任交通意外,即使无人伤亡,医生同样会被问责,最严重是被吊销医生执照。不过,病人的驾照被吊销,其实亦有机会上诉。
至于那些疾病会令驾照被吊销,则很难一概而论,一般由医生根据情况决定。
郑医生表示,一些疾病如糖尿病、睡眠窒息症等,若病情严重,例如血糖高达某一个指标,昏厥的次数太多,都令病人在驾车时有潜在危险。
安省运输厅表示,2012年有22,649名省民因健康理由被吊销驾照。安省法例规定,省内所有医生及视光师若发现任何年龄超过16岁的省民,身体健康与视力情况会影响驾驶安全时,必须向当局报告,就连本身尚未领取驾照的省民亦不例外。有关措施是确保病患者的健康条件符合标准前,运输厅都不会向对方发出车牌。
当运输厅接到报告后,会评估病人的健康状况是否符合公路交通法及由加拿大汽车行政议会所定的标准,再决定是否吊销病人的驾照。
但郑医生指出,运输厅接到医生报告后,为顾及公众利益,一般都会先吊销病人驾照。病人要重新取回驾照,必须经过特定测试或获得专业医生资格审批。
万一病人不认同医生的诊断,病人可尝试以不同途径上诉,包括向运输厅提交额外的医疗资料;当运输厅通知病人被吊销牌照的同时,当局同时亦会交代,病人必须符合那些条件,才能取回车牌。
此外,病人亦可向汽车注册主任(Registrar of Motor Vehicles)要求行政覆核。注册主任是由省督委任,可根据运输厅长及副厅长的指示,管理安省内所有与高速公路法有关的问题,并有酌情权。
最后,病人亦可向牌照申诉仲裁署提出诉讼,该仲裁署专门处理安省各厅有关的赔偿及有关发牌的纠纷或申诉,当中包括运输厅、儿童及青少年服务厅、市政事务及房屋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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