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大略省高等法院作出判决说,对非法拥有枪支罪行的三年最低刑期违反加拿大宪法。
2008年,加拿大联邦政府在议会通过一项综合法案,其中包括把拥有违禁枪支(含弹药)的最低刑期从一年改为三年。安大略省高等法院的判决说,三年刑期对初犯的人来说是“残酷而异乎寻常的惩罚“。
安省高等法院认为,强制性最低刑期对卷入犯罪活动或对他人构成威胁的人的量刑几乎没有影响。法学界也普遍认为这项对刑法的修改利大于弊。
图片来源: Radio-Canada
2009年3月,安大略省男子斯米克尔在一个表兄弟家中拿着一支装有子弹的手枪给自己拍照,被破门而入的警察逮个正着。他的律师说,他做了一件蠢事,但并不应该因此被判三年有期徒刑。安省高等法院去年判决他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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