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相见、陷入爱河,然后有了自己的孩子,这是典型的生活经历。但对于数量越来越多的加拿大不同民族组成的家庭来说,如何给新生孩子命名却是不那么典型的经历。用谁的名字和不用谁的名字往往是个困难的决定和困难的选择过程。
住在加拿大西北特区首府黄刀市 (YELLOWKNIFE)的莫林和蒂姆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妻子莫林的姓是Harilyw,丈夫蒂姆的姓是Van Overbeek。用其中一个人的姓另一个人会有失落感,而把两个人的姓都用上,Harilyw-Van Overbeek,这又太长了。
碰巧有一天他们从纽约时报上看到一篇文章,说一对处于类似情况的夫妇从各自的名字中选出几个字母组成一个新名作为孩子的姓。莫林和蒂姆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于是就决定用这样一个与众不同的方式来决定自己孩子的名字。
莫林和蒂姆请来各自的亲朋好友,坐在一起边吃晚餐边讨论,怎么能从两人自己现有的姓名里取些字母以拼出一个新姓。在集思广益之后,一个听起来蛮不错、叫起来也挺响亮的名字Van Overliw就拼出来了。莫林和蒂姆都觉着满意。
不过在把这新名字告诉给孩子的爷爷时,蒂姆还是遇到了一些困难。蒂姆是家里的长子,妹妹结婚后改姓夫姓;现在蒂姆的孩子也不继承家里的姓,这让蒂姆的父亲有些伤感。最后蒂姆的父亲虽然接受了这个姓,但表示接受是一回事,支持和高兴却是另外一回事。
另一对加拿大夫妇拜伦和苏珊也遇到了需要取个新名的问题。两人结婚后虽然还没有孩子,但打算用新名字来表示两个人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
他们俩个人的姓分别是Fitzpatrick和Sawatzky,都不是短名字,如果叠加在一起Fitzpatrick-Sawatzky就更长了。最后拜伦和苏珊也采用了组合名字的办法给自己创造了一个新名字,Fitzky。
换句话说,结婚后拜伦和苏珊两个人都改用新名。具体来说是保留原来的名,把原来的姓作为自己的中间名,用Fitzky作为两个人共同的姓。
这样,两个人既可以用原来结婚前的名字签署支票,也可以用结婚后的新名字签署支票,不会造成任何的财务上的不便。而新名字Fitzky给了他们两人更深的互相的归属感,也为将来的孩子准备好了现成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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