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男女争夺订婚戒指官司仍未了结,法官判女方暂时交出这枚价值1.65万元的钻戒,由律师代为保管,以确保没有人会「夹戒私逃」。
女方代表律师贝克曼(R N Beckmann)称,由于他是在上星期才受到委托,加上昨早有新的宣誓证供呈上法庭,故此要求延后审理时间。
但昨日控辩双方大部分的争论,聚焦于案中钻戒交由谁人保管。先前法院判定女方将钻戒锁入银行保险箱,不能变卖或带走。
但男方代表律师林佩盈指出,既然案件需要延期,加上女方有私逃风险,要求将钻戒交由男方保管。林佩盈指出女方过去一直说要搬回沙省居住,她原本来自沙省。戒指不能归她保管,要求将戒指转交男方,直至戒指归属权有所裁决。
贝克曼则指女方身患疾病,需要在温哥华接受专科医生治疗。她的柏文在温哥华,女儿在这里上学,不会逃跑,不愿意将戒指交给男方。
庭上争辩时透露,女方在宣誓证词中指摘男方在精神上及肉体上对她进行虐待。但男方律师林佩盈指,证词不尽不实,包含毁谤内容。有可能会兴讼索偿。
律师争辩时,男女双方在后边旁观,每当说及男方虐待时,男方总是摇头,似乎在否认。女方曾一度向他冷笑,男方则对她轻声说「说谎者」。
最后芬特(Gordon Funt)法官判决,女方在昨午4时前,将戒指交给律师贝克曼保管。案件押后至下月25日再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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