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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西沙加房屋分租须有牌照 明年1月2日起生效

www.sinoca.com 2013-09-25  明报


  密西沙加市议会通过屋内建出租单位(second unit)的牌照附例,将于明年1月2日起生效。

  明年1月2日生效

  如果业主也住在屋里,牌照费为500元;但如果业主住在别处,则需要付费1,000元。

  密市政府的官员是今年夏天提出该附例草案的,议会至上周批准了议员的报告。

  密市提出这个附例的原因,是省府新的立法规定,每个城市都必须允许居民住房内的出租单位。

  密市房产策略部门负责人麦克唐纳(Heather MzcDonald)表示,对屋内出租单位进行牌照管理,是为了保证这类住房的安全性,维护邻里社区的特点,和保持公共服务。

  市府在2012年期间曾经举行了多次的公众会议,就此附例听取意见和建议。

  市府在审查和批准牌照时,将了解到相关住房单位的各方面情况: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地区规划的规定,有没有满足省府消防和楼房的要求。

  此外,还要求每个出租单位至少必须配备一个停车单位,以及每个出租单位的最大和最小面积。

  密市现在究竟有多少屋内出租单位?市府官员的报告估计,1994年之前有大约400个。目前,根据投诉推算,大概有3,500个。市府官员将在一年之后再就新附例的成效向议会报告。

  如需要了解进一步详情,可上网:mississauga.ca/housingcho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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