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法庭周五裁定﹐强制移民在入籍时宣誓效忠英女王﹐即使有侵犯言论自由权利之嫌﹐也是符合宪法的做法。
3名永久居民入禀法庭﹐反对公民入籍誓词强制公民效忠英女王﹐认为那是歧视准公民﹑不公正的规则﹐安省高等法院法官摩根(Justice Edward Morgan)驳回他们的案件。
摩根说﹕「公民入籍誓词是指定的说话方式﹐但它受(宪章)第1章保护﹐是合理限制言论的表达方式﹐在自由和民主社会合情合理。」摩根也裁定﹐誓词没有侵犯宗教或平等权利。
涉案律师皮特斯(Selwyn Pieters)说﹐他们考虑上诉。皮特斯说﹕「法庭认定﹐誓词侵犯言论自由﹐可说正面的一步。但法庭认为﹐有理由侵犯权利﹐却令人失望。」在《公民法》(Citizenship Act)下﹐人们申请入籍﹐就要宣誓或确认效忠和真正忠于加拿大女王伊利沙伯二世和她的继承人。案中3名永久居民长年居加﹐他们以宗教或良心理由反对入籍誓词﹐认为人们在入籍时宣称忠于加拿大已足够。
他们说﹐加拿大公民在加拿大或国外生育的孩子﹐一出生就是加拿大公民﹐不用宣誓。
联邦政府坚称﹐在联邦成立以后﹐宣誓效忠女王是入籍加拿大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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