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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在温哥华百万豪宅内种植大麻 豪宅遭没收(图)

www.sinoca.com 2013-08-10  明报


  位于大温哥华地区的列治文市一间被警方捣破的大麻屋业主,就物业被政府没收而提出上诉,但昨日遭卑诗上诉庭驳回。法庭认为,在聆讯中的法官已完全意识到业主所受影响,并曾全面考虑所有证据。

  列治文Bakerview 9300号路段一房屋被警方在2007年检获大批大麻,华裔业主曾樊强(Fan Qiang Zeng,译音)和住客,亦是曾的前妻李烨金(Ye Jin Li,译音)因而被落案检控,但检控官后来撤销对曾的控罪,而其前妻后来承认种大麻的罪名。卑诗政府并成功向法庭申请没收上述大宅。

  前妻承认种大麻

  曾樊强以多项理由就没收令提出上诉,包括指之前法官未有考虑房屋被没收后对其家人所受影响和误解房屋有关按揭的证据等,他认为没收令没有证据支持和不合理,但一概被驳回。

  法庭文件显示,于没收令的聆讯中,曾樊强曾指他将温哥华东19街(E. 19th Ave.)另一物业抵押,借来36万元作为购置列治文上述大宅的首期,不过,两物业的业权及有关附件中却没有这笔款项的按揭纪录,首期资金来源的唯一证据只有曾樊强的供辞。

  案情亦指2008年当警方接触曾樊强时,他作供称李烨金是其朋友,并没有向警方说明李是其前妻和两名子女的母亲。此外,于李烨金一些按揭文件上所报的地址,就是曾樊强东19街的住所。

  警方当年拘捕李烨金时,她正准备驾驶一部绿色的小型客货车离开,警方后来发现同一部小型客货车曾经与曾樊强有关。他在2006年因超速而被警察截停,后来更被搜查。警员作供称,当截停小型货车后,他们嗅到大麻味,车内更载有种植的工具,又于车厢内发现大麻叶。

  法庭文件指大麻屋二楼五间睡房及洗手间全种有大麻,屋内有31组工业用电灯并驳有时间掣,每日开灯12至18个小时,而偷电装置则藏于车房的墙内。

  收成一次可抵买屋首期

  警方在屋内检获760株大麻,约值25.5万至42.5万元,而这些植物每三个月可收成一次。

  法官提及,大麻场可以一年收成四次,以最低金额计算,如果没有被警方捣破,一年收入便可抵房价。列治文上述房屋是以75万元购入,而现时估值已逾100万元,曾所注入的投资只约30万元,即首次收成大约已可回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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