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最高法院将审理一起关于警察是否有权检查手机内容的上诉。此前安大略省上诉法院判决说,警察在拘捕嫌疑人后,如果他的手机不用密码就可以打开,那么警察不需要搜查证就可以检查手机内容。
2009年,一个名叫费伦的男子被指控在一个多伦多旧货市场偷窃珠宝。警察逮捕他后查看了他的手机内容。他指控警察侵犯了他的人权。但是法院裁决说,手机和他在被捕时的随身背包一样,属于警察在拘捕他时有权利检查的物品。费伦的律师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加拿大民权协会支持费伦,认为手机在现代社会里如同住所的延伸,除非紧急状况,警察需要有搜查许可才能够检查手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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