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来到加拿大,什么都比以前大,屋大车大,连狗也要养只大才过到自己心理关口。可是楼价愈来愈高,面积又愈来愈细,不少人认为弃大取小,觉得小狗较适合都市人饲养。占地不多的小狗外出够方便,差不多任何场所都通行无阻,书室、化妆品店、坐火车甚至坐飞机也容得下它们,连爱护动物协会都认为养小狗是近年的趋势。
加美喜好有异
爱护动物协会传讯经理Brenda Dushko 指近几年逐渐看到这个弃大取细的趋势,就连协会待领养的30只狗当中,小狗类都只有一只,它是黑色Cockapoo狗。这个品种亦大有来头,年前英国一名狗主曾因一只灿烂笑容和兴奋摇尾的Cockapoo狗,荣获全英最开心狗只荣誉。
爱护动物协会中有太多等待着机会的小生命,它们有一些在等待着与失散主人重逢的一天;有些在等待能承诺一生的好心人。
Monica指当初选Toby是因为它在饲养场内是唯一一只懂得避雨的狗,后来才知道他最怕水和行雷。
相反美国近年是大型狗较受欢迎,根据American Kennel Club(美国育犬协会)统计,拉布拉多犬成为今年纽约市最受欢迎的狗。原来美国在过往3年都是约瑟爹利夺得最受欢迎的小狗。就连协会也认为小狗应该更适合都市人饲养,她表示想不到养狗也会有潮流。
曾经饲养拉布拉多大犬的杜先生指:「Bell在它14岁时,体重90磅的它已经老到走动不了,即使出门口那数级阶梯也要抱它上落;因它忍不到上厕所,故每4小时便要抱它外出如厕,半夜三更也不例外;早上或放工后也会抱它出外呼吸新空气。」虽然过程是辛苦,但养狗就是对它一生的承诺,因此杜先生没有埋怨体型大小的问题,「生命就是这样,悲喜交杂。」
杜先生留意到年轻人喜欢拖大狗,但年长的通常会带小狗,或许跟体力有关。「这边的屋细极都有个限度,反而大狗责任会大很多,要花多些时间带它出外走动,回家后又要洗抹一轮;出外游行又唔划算,都几困身。 」
婴儿家大不宜
居住在万锦的Miranda曾经养过一只混种拉布拉多大犬(Toby),起初不知道自己已怀有第三胎,她表示倘若知道,决不会买狗。当BB出世后,她一直忌讳大狗与婴儿有近距离接触。因为Miranda认为狗与婴儿共处是件很危险的事情:「你永远不会知道它在想什么,所以我一直对Toby存有戒心。」
有一天,Miranda踫巧要帮亲人照顾另一头狗,两只狗不相往来,只是新的狗想吃Toby食物时,Toby立即发出警告的胡胡声,「此时我女儿在旁安慰Toby,跟它说由那新狗吃吧!就在这个时候,Toby咬损了女儿的上唇。」虽然只是轻伤,但足以证明,狗与小孩该保持距离。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