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加拿大最高法院判决的影响,安省上诉法院21日裁决,推翻两名爱滋病病毒携带者性攻击罪名的判决。
菲利克斯因未将他携带爱滋病毒之事告诉他的性伴侣,2010年被判五项严重性攻击罪名成立。梅肯南因同样的原因,2009年被判两项严重性攻击罪名成立。
菲利克斯和梅肯南均辩称,根据加拿大最高法院作出的判决在两种情形不一定要将自己健康状况告诉性伴侣的判决,法院应该撤销他们的罪名。
安省上诉法院裁决,就菲利克斯被控的性攻击罪名进行重审,对梅肯南的罪名则予以撤销。
加拿大最高法院去年秋季判决,在以下两个前提下:病毒含量低,及做爱时带套,爱滋病毒携带者不把自己携带病毒的实情告诉性伴侣,不构成犯罪。
加拿大最高法院这项判决是为了澄清1998年的一项判决。加拿大最高法院1998年裁定,没有把自己携带病毒的实情告诉性伴侣的爱滋病病毒携带者,会被控严重性侵罪,并面临终身监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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