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最高法院昨天裁决﹐要对1宗母亲流产后涉嫌将其夭折婴儿藏于垃圾袋内的案件再次审讯。 被告是密西沙加市女子露嘉域(Ivana Levkovic)﹐其证供指她于2006年4月于跌倒后﹐在其柏文住宅单位内产子﹐由于当时她认为其婴儿已夭折﹐故将之放于垃圾袋内﹐并放在露台上。
刑事法声明﹐国民不能隐藏出生婴儿﹐无论是出生前﹑出生时或出生后死亡。 当上述女子的房东在她的露台上的垃圾袋内发现已腐烂的婴尸后﹐立即报警﹐因而将她通缉。其后她被控隐藏婴儿尸体的罪名。 上述女子自行到警局自首﹐但她声称无犯罪﹐反指控被侵犯人权﹐那是保证女性有权生活﹑自由及安全。 被告的辩护律师指该项刑事法不明确﹐令人对婴儿何时才算出生的问题感到不清楚。
「生产之前」的字眼有问题﹐由于法律上无明确地说明夭折及流产的分别﹐也无清楚说明胚胎及婴儿的分别。 法院曾同意该项争拗﹐认为法例上的「之前」字眼不太明确﹐因而判被告无罪释放。其后安省上诉法庭则判决该案要重新审讯。 检控官则于庭中反驳指该项「隐藏」控罪一向存在于普通法内﹐至1893年列入刑事法内。一向是涉及差不多满月的胎死腹中﹐不是涉及流产。 加拿大最高法院昨天以七对零的票数﹐判决同意上诉庭的决定。
法官菲什(Morris Fish)说﹐应该由检控官在庭上证明﹐该名婴儿的母亲是否知道婴儿出生时仍是生存的。 最高法院声明不认为女子流产有罪﹐但隐藏婴儿尸体仍是有罪﹐并指出该项法例也算清楚。 现时不知该案会否影响日后女子堕胎的权利﹐但该案检控官及辩护律师都同意该案与堕胎无关。图片说明﹕ 被控的密市女子2010年5月31日出庭时绘图。(CityNews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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