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执政自由党打算于本周四提出修改本省的《追债法案》﹐规定本省的债务调停服务(debt settlement services)公司不可对顾客先收费才服务﹔要限制最高收费额﹔服务合约要文字清晰﹐容易明白﹔要有10天合约冷静期﹐让顾客有考虑的时间﹔同时当局有权取消犯规公司的牌照等。
安省消费厅厅长麦茶丽(Tracy MacCharles﹐图)今天在多市的记者会中表示﹐现时安省消费者平均欠债2.5万元﹐有22间公司及38名信用顾问提供债务调停服务。消费厅平均每个月接到100项该类投诉﹐加上该行业有关人士也承认出现问题﹐故省府提出修改法例﹐为消费者提供较佳保障。 她说﹐有个案指欠债者尽管花了钱采用债务调停服务﹐但追债者仍不停致电﹐原来是债主根本未有收到债款。也有个案显示﹐一些债务调停服务公司卖广告标榜可提供各种服务﹐但顾客付款后则未有兑现。 她续称﹐不少欠债者尽管不满意获得的债务调停服务﹐但很多时由于感到羞耻﹐只有哑忍未有作出投诉。
金融作家兼Til Debt Do Us Part节目主持人奥斯拉特(Gail Vaz-Oxlade)说﹐现有的债务调停服务良莠不齐﹐曾有公司建议其欠债顾客暂不还钱﹐等待进行谈判﹐其后令到该顾客的信用纪录被毁。 她表示﹐安省省民赚钱辛苦﹐为何要先向债务调停服务公司付费﹐但其后未有做好与债主的调解工作﹐故推出上述新规则﹐可令消费者获得一些保障。 现时亚省及缅省都已推行类似的规例。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