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BC省居民多彻蒂(Robert Docherty)2010年从皮尔逊机场出境飞往哥斯达黎加时,携带逾1万元现金,但他巧妙地按出关时汇率,将现金兑换成9880美元和335加元,正好在申报豁免范围内,得以顺利出关。倒霉的是,2天后他飞回加拿大在机场入关时,美元已经上涨了一点点,使其携带现金超过1万美元大关,且被货币缉毒犬嗅出,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官员现查当天央行汇率后,将其所有现金作为犯罪所得嫌疑金没收。
多彻蒂随后提出申诉,但是失败;尔后再次将案子上诉至向联邦上诉庭,再次失败,这意味着他的前再也拿不回来了。上诉法庭法官代表法官佩里提埃(J.D. Denis Pelletier)裁定,多彻蒂几乎没有任何生意记录来证明这笔现金的来源,而他自己的解释也无法得到证实,所以被定位“零解释”,因此驳回其上诉。多彻蒂对媒体表示,这笔钱是自己和女儿的继承所得,是用于野生蘑菇生意的现金资金,而自己当时是拿这笔钱购买海外房产,根本就没想隐瞒这笔钱,只是想办法将钱兑换在申请上限以下而已。政府这么对待自己,是因为自己以前有犯罪前科,纯属偏见和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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