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华裔市民昨日在温市中心,见到有人牵一头「猎豹」(Cheetah)逛街,对此大感惊讶。保护动物组织则指在温市饲养猎豹属违法,建议市民见到应立即通知市府处理。
温哥华市民郑先生表示,昨日中午午休时间他在温市中心贝蒂街(Beatty St.)夹洛逊街(Robson St.)处,见到两名带宠物逛街的年轻西人男子。两人带的宠物外观如猫但体型较大,动作则像狗般活泼好动,细问之下才知道这是一头小「猎豹」。
郑先生强调,他知道很多动物爱好者在家饲养珍奇动物(Exotic Animal),但从未见过有人在大街上「溜猎豹」。
温哥华爱护动物协会(Vancouver Humane Society)发言人弗里克(Peter Fricker)表示,卑诗省府于2009年3月16日实施法案,禁止市民拥有及豢养包含猎豹在内的多种珍奇动物。市民如果在法案实施前已拥有珍奇动物,则必须向省府申请牌照。不过弗里克强调,温哥华市府的附例禁止市民将珍奇动物进行买卖或当成宠物饲养,因此不论是否持有省府牌照,在温哥华市饲养猎豹皆属违反附例。他称猎豹本身是对公众有潜在危险的动物,将猎豹当成小狗,套上颈圈在市中心逛街,是难以接受的行为。
弗里克建议市民,如果在街上见到有人「溜猎豹」,应立即与温哥华市府联系。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