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医生为病人开处方﹐11%的处方属核准标示外用途﹐专家说政府现时监管不足﹐应设监管制度。
6年前布朗(Ellyn Braun)的医生告诉她﹐粉刺药可用来避孕﹐尽管加拿大卫生部没有核准用作避孕。Diane-35只获核准治疗粉刺﹐不过布朗用它作避孕丸﹐尽管自2000年以来此药与9个加人之死有关。
「核准标示外」处方药﹐即药物治疗的疾病﹐未获加拿大卫生部核准。专家说﹐这在加拿大是日增的「社会实验」﹐需要更小心的审查。
加拿大医疗研究所(Canadian Institutes of Health Research)科学总监﹑麦基尔大学(McGill University)研究员坦布莱恩医生(Dr. Robyn Tamblyn)说﹐加拿大需要全国监察制度﹐跟进这种作法。
坦布莱恩去年共同撰写的研究发现﹐加拿大11%处方药属核准标示外用途﹐当中的79%个案﹐没有证据支持医生的决定。
研究发现﹐用作核准标示外用途的药物﹐大部分是抗惊厥药物﹑抗精神病药物和抗抑郁药物。
研究也发现﹐如果药物获加拿大卫生部﹐核准3至4种不同用途﹐用作核准标示外用途的机会﹐少于获核准1至2种用途的药物。
坦布莱恩上周向参议院社会事务﹑科学及科技委员会﹐提出监察制度这个构思﹐并打算本月稍后时间﹐向加拿大卫生部提出相同想法。加拿大卫生部向来拒绝规管药物﹐称部门不能控制医生怎样处方。除了魁省﹐大部分省份没有要求医生﹐说明为何他们处方某药﹐或是否核准标示外用途。
11%的处方药属核准标示外用途﹐专家呼吁设立监管制度。图为处方药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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