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黑帮「和安乐」(俗称水房)话事人「水房赖」(赖东生)的永久居民身分聆讯26日在温市举行,人在澳门的水房赖透过电话参与聆讯,妻子和三名子女则在辩护律师陪同下亲自出庭。昨天的聆讯主要由警方大爆如何监听到香港14K如何计画花100万港元越洋「买起」(杀死)水房赖的经过,聆讯今明两天继续,完毕后相信裁审官需要更多时间阅读近千页的相关文件后,才会有最终结果。
水房赖获准移民案的首日聆讯,26日上午9时在移民及难民局(IRB )法庭展开,水房赖在澳门以电话方式出庭,其妻子黄十梅(Vong Sap Mui,译音)及三名子女赖柏宁(Lai Pak Leng,译音)、赖爱琪(Lai I Kei,译音)和赖爱雯(Lai I Man,译音),则与辩护律师卓文(Peter Chapman)一起出席,庭内还有一名传译员,全程以粤语为赖家翻译。
赖爱雯仍在就读大学,在裁审官和控方律师的同意下提前离开。(记者周化尧/摄影)
黄十梅和三名子女坐在庭内的第一排,表情十分镇定及冷静,全程并无发言,仔细聆听聆讯内容。由于赖爱雯仍在就读大学,因此在裁审官和控方律师的同意下,于中午时分提前离开,聆讯则持续至下午4 时。
此案裁审官蓝贝尔(Geoff Rempel)曾主审赖昌星保释聆讯,他在水房赖的聆讯开始后,首先与控辩双方说明三天聆讯的内容,包括证人名单等,并告知若CBSA的指控成立,赖家则面临驱逐出境,但基于人权宪章可向联邦移民部申请上诉。
当聆讯开始时,先由当时负责调查亚洲黑帮犯罪的现任卑省联合警力特别执法小组(CFSEU)警司福格迪(Pa rick Fogarty)作证,解释为何警方凭靠监听行和调查亚裔帮派的行动,因而相信水房赖便是澳门黑帮和安乐的大佬。
卓文在庭外不愿发表任何意见。(记者周化尧/摄影)
福格迪表示,监听行动足以证明赖东生就是水房大佬。(记者周化尧/摄影)
赖柏宁(前)在聆讯期间一直走在前头,其母黄十梅 则紧跟在他身后。(记者周化尧/摄影)
聆讯完毕后赖爱琪加速快步离去。(记者周化尧/摄影)
水房赖独子赖柏宁冷静面对媒体。(记者周化尧/摄影)
福格迪表示,警方是在调查一项赃车被运送至亚洲贩售的跨国窃车案件时,意外发现一名澳门黑社会大老辈人物已移民登陆温哥华,因此立刻引起卑省警方高度关注。而在1996年、代号为「竹计划」(Project Bamboo)的行动中,监听到香港14K分子计划以百万港币的代价,在温哥华买凶杀害因澳门赌场利益纠纷而结怨的水房赖。福格迪承认在该次行动展开前,卑省警方对于水房赖的背景一无所知。
他续称,警方随后成立「余波计划」(Project Fallout)专责调查14K「买起」水房赖的谋杀大计,并在监听行动中获悉,人在香港的14K要角李彼得(Peter Lee,音译)隔海遥控,下令本地14K分子周国(Simon Kwok Chow)和其左右手王维森(Wilson Wong,音译)「做低」水房赖,事成后便可获得100万港币酬金。
据悉,向水房赖下手在的周国来自香港,是14K的「426双花红棍」(高级打手),育有两名子女,属于早期移民,直至90年代后期因另一宗谋杀案件遭温哥华警方拘捕时,他已在加国居住16年。
福格迪指出,李彼得透过电话询问周国是否愿意接受「合约」(contract),并暗示若顺利完成任务,其地位将会在帮会中大大提升,「在我的认知里,合约就是代表格杀。」而警方当时曾表示愿意保护水房赖,但却遭拒合作。
他接著说,仅握有水房赖手机号码的王维森,积极在大温地区寻找水房赖下落,并成功于1997年7月找到当时水房赖在温东Fraseview Dr.住家的地址,等待香港下达指令;但由于当时澳门和安乐和14K的恶斗接近尾声,因此决定改以驾车途径方式,持枪扫射水房赖住宅,而要他非人头落地,水房赖则受到枪伤后逃脱。
福格迪说:「两帮人不想再次发动战争,因此以持枪扫射方式示警,并向水房赖宣告,无论他在加国何处,14K都可以锁定其下落。」
当CBSA律师陈贝琦(Becky Chan,音译)询问福格迪,为何相信水房赖就是安乐和的成员时,福格迪表示,「没有人比黑帮更了解黑帮的运作,而准备除掉水房赖的对手,都是非常有经验且精明的帮派份子,他们认定赖东生就是水房的首领,而我们的监听行动也证明了这点。」
赖家辩护律师卓文则对福格迪提出质疑,认为警方调查程序不慎公平,包括凭著媒体报导办案、过度依赖监听行动的翻译人员,以及港澳警方受贿等。
福格迪回应,媒体报导只是参考基础,而且当时监听行动的翻译员皆受过专业训练,且是逐字翻译,出错机会可谓微乎其微。
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律师认为,水房赖一家在申请移民时刻意隐瞒黑帮背景,应该撤销其身分,而首日作证的卑省警司则表示,香港帮派14K以100万港币代价,买凶除掉水房赖,足以证明其曾参与犯罪活动而结仇,并拥有黑帮成员身分。
法庭文件显示,水房赖在2002至2006年以永久居民身分居于加国期间,夥同其妻子黄十梅和另一名友人,以电子转账方式涉及49笔非法洗钱,金额高达220万加元及14 万元美金。承办官员表示,虽然暂无强而有力的证据将水房赖提出刑事控罪,但已足够剥夺他的永久居民身分。
与澳门14K老大崩牙驹(尹国驹)属于死对头的水房赖,1994年香港申请移民加拿大,但由于涉嫌与黑社会组织有关,并未获准。两年后,水房赖于1996年5月后改在美国洛杉矶向驻当地加国领事馆提出申请,结果在未经背景审查下,获准移民申请。
假若IRB最后裁定水房赖确实隐瞒黑帮身分移民加国,将面临驱逐出境且终身不得入境的处分,其家人则面临为期两年的离境令。
在聆讯中,福格迪爆出加拿大及香港警方联手侦办此案,他更列出多名曾参与行动,且对亚洲帮派十分熟悉的警务人员,其中包括卑省警方聘雇调查案情的前香港警司何艾文(Ivan Ho,音译)、渥太华罪犯情资调查干员鲍尔斯(Jim Powers)、驻香港皇家骑警高级专员奥勒特(Dan Ouellette)、CBSA执法干员夏普卡(Cheryl Shapka)以及福格迪的下属朱标(Bill Chu,音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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