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治文山市议会总委员会上周通过一项附例﹐准备对拖车(tow trucks)实施监管。如果该附例草案本月稍晚获议会大会通过﹐将进入30天的公众谘询期﹐并可于5月1日开始实施。
烈市政府提出该附例﹐主要因为愈来愈多市民投诉﹐称拖车的司机们通常最先到达汽车意外现场﹐威吓车主﹐索取巨额的拖车费。而大多区许多地方﹐如万锦、旺市和多伦多﹐都已经有相应的监管附例。
在委员会讨论这个报告之前﹐居民发表意见。市民Pat Legris表示﹐他女儿于2009年12月在央街发生一宗意外。拖车司机将她的车运送了很短距离﹐居然收费1,600元。
他说﹐去年5月他还在Elgin Mills路上目击﹐一名司机和其乘客发生意外﹐结果拖车云集﹐为抢这笔生意争吵起来。
司机和乘客英语都不太流利﹐看到这种情况﹐气得只有流泪。
拖车为抢生意争吵
约克区区域议员斯巴特发拉(Vito Spatafora)表示﹐引入这个附例﹐不仅是为了保护消费者﹐也是为了保护那些敬业的拖车司机﹐包括其他相关产业如保险和修车行等。
旺市政府从2011年6月起开始起草该附例﹐期间听取了业内人士意见。
目前这个草桉﹐希望接近公众关注的一些问题﹐如收费过高、需要一个公平的拖车牌照系统、拖车本身的保养维修及拖车司机的培训﹐此外﹐还需要一个解决争议的申诉部门。
3议员希望推迟实施
但在总委员会讨论时﹐有3位议员希望推迟附例实施的步伐。他们希望将附例转由约克区域议会决定﹐也有要求更多时间了解更多情况。
他们希望增加了解情况﹐包括经营一部拖车需要的费用﹐通常有多数顾客存在﹐可以让拖车赚取利润。不过﹐市议员夫斯特(Lynn Foster)说﹐他对于周围城市都有相关附例而烈市没有﹐感到不安。因为这好像意味着烈市吸引许多希望在「无王管」环境中工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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