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被控借职务之便,殴打和抢劫毒贩的多伦多警方缉毒组前警员,于去年6月分别被判企图防碍司法公正罪名和提供假证供罪名成立,昨日被判处在家软禁45日。
5名扫毒组前探员分别是54岁的舍泽(John Schertzer)、45岁的柯雷亚(Steven Correia)、53岁的米谢德(Joseph Miched)、49岁的毛杜斯(Ned Maodus)和48岁的普拉德(Raymond Pollard)。
5名被告都曾是多伦多警察局中央警区缉毒队第三组的成员,他们被控于1998年2月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冲进士嘉堡区一名毒贩Ho Bing Pang的柏文单位内搜查,拘捕了两名疑犯之后却又捏造和隐瞒事实。
当时的多伦多警察总长范天奴(Julian Fantino)于2001年展开调查,并邀请皇家骑警介入,前后耗费逾800万元,由此产生的文件多达100多万页。而检控官于2004年正式对他们提出检控。
在昨日宣布判词时,法官帕度(Gladys Pardu)称这5名被告都严重违犯了警察的职责,由此造成了漫长的司法调查,令他们的生活遭受灾难性的影响,最后却是不知为何。但帕度法官指出,并无证据表明被告曾有刑事性的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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