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高沙省1名男子戳破女友避孕套,试图令她怀孕来避免分手,男子被判性侵犯罪名成立,刑期18个月。他提出上诉,周四遭法官驳回。
谢尔本县(Shelburne County)居民哈钦森(Craig Jaret Hutchinson,图),在2011年12月被判入狱18个月。当时审讯庭法官听取证词称,哈钦森在2006年用别针戳破女友的避孕套,希望令她怀孕,这样就可不与他分手。
他的女友果然怀孕,并接受堕胎手术,但后来出现子宫发炎,需用抗生素治疗。
哈钦森上诉,指斯高沙省最高法院量刑过重,他指女友是自愿同意与他性交。
斯高沙省上诉庭周四发布77页的裁决书,其中说:「哈钦森坚称(女事主)自动自发同意与其性交,他在避孕套事宜上的欺骗手法,不论如何卑鄙,不足以构成这项同意失效。」
但上诉庭在4比1的多数裁决中说,最高法院量刑并无不当,审讯法官作出正确结论,女事主未同意不安全性交。
裁决书说:「安全性交显然是性行为提议的基本要项,也是(女事主)同意此事的不可或缺环节。」
唯一持异议的法官指出,本案并非在于未获对方同意,更多是关于这个同意是否因欺骗而失效。
哈钦森在等候上诉结果期间获得保释,现在还押监房。
他的律师克拉格斯(Luke Craggs)说,他考虑上诉到加拿大最高法院。
斯高沙省最高法院在2009年时,判定哈钦森严重性侵犯罪名不成立,但裁定被上诉庭推翻,并下令重新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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