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禁翅越权 多伦多市府到期还未上诉——恐以扣假日要求延期上诉
安省高等法院于上月29日裁定多市政府订立禁鱼翅附例超越市府立法权,市府在为期30日内提出上诉的期限至今已经届满,但据悉至今市府仍未就是否提出上诉作出决定,市府各部门对是否提出上诉三缄其口,而推动此附例的市议员则透过电邮回覆并未接获市府提出上诉消息。据消息人士指出,维护公义联盟的代表律师到昨日为止,仍未接到市府提出上诉的通知。
据悉,虽然仍未接获市府上诉的通知,但鉴于30日内提出上诉期限内包括了两天公众假期(圣诞日和节礼日),现今仍是有人担心市府会以此为理由,作为延期提出上诉的理据。
代表市府的律师Anna Kinastowski曾表示市府会就各项选择作出评估,但却未有就是否提出上诉,向外发出明确的公布。
联邦国会议员梁中心(左2)早前出席华人社区一项声援活动。
倡议此项1247-2011附例(即禁止销售、食用及藏有鱼翅附例)的市议员黄慧文,日前透过电邮回覆本报查询时表示,并未接获市府提出上诉的消息。
但她却补充说,若市府决定提出上诉,必须获得市议会的批准。
鉴于圣诞及新年假期的关系,市议会要到下月15日才复会,届时会否讨论此议题仍未知晓,加上市长福特前途未卜,市议员会否讨论此议题现今仍是未知之数。
另一位倡议此附例的市议员迪贝雷梅(Glenn De Baeremaeker)在法院作出有关裁决后曾扬言,市府将会以保护市民健康为理由提出上诉。
鉴于除了多市以外,大多区内的密西沙加市和奥克维尔市都有相关的附例。多市是否提出上诉,将会是一石激起千层浪。
多市副市长霍利戴(Doug Holyday)在法院作出有关裁决后便指出,市府的律师早已进言,这项附例存在很大风险,市府要证明禁鱼翅是有市府层面的理据,但是市内根本就没有鲨鱼。
包括市长福特和霍利戴都在附例的表决上投下反对票。
有万锦市的酒楼责人表示,随着本地华人家庭结构转变,在本地出生的「竹升」子女增加,和在本地居住长久对鱼翅喜爱程度消减,致鱼翅近2年来销量减少,酒楼业界认为未来两年不会有增长。
然而亦有在士嘉堡开业的酒楼在出售鱼翅的业务上,有相当稳定的客路和销量,加上近年来自中国大陆的豪客,单在农历新年期间午市,都可售过百碗百多元一碗的鱼翅汤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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