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大学信息研究学科教授Andrew Clement和他的学生在进行的一项调查中指出,密西沙加的第一广场(Square One)购物中心的商户们在监控方面并没有完全履行最新的联邦条例。
Clement说,他的学生在当地两所著名的购物中心中发现,只有30%的监控摄像头是可以被公众正确识别的,当然某种程度上是遵照法律的要求。除了密西沙加的第一广场,调查者还研究了多伦多的伊顿中心。
法律规定,商户要在入口的外面提出标识告知顾客店内装有监控摄像;条例还规定商户需要表明摄像的用途;同时还要贴出提示,告知顾客如何才能获取含有他们影响的监控拷贝。
Clement向媒体表示没有一家商铺的摄像监控能够完全符合联邦条例,他对这一调查结果表示震惊。
联邦隐私委员会专员卞聂耳(Chantal Bernier)表示,在公共场合及一些购物中心,很少有人能意识到监控摄像涵盖的范围,「如果人们知道有多少摄像监控被起用,他们肯定会提出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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