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高等法院昨正式裁定﹐多伦多市政府订立禁鱼翅附例﹐乃超越市府立法权。据了解﹐法官是基于市府以鱼翅涉及市民健康﹐作为立法动机的理据并不成立﹐同时又考虑生态问题乃属联邦政府及省府管辖范围﹐故作出有关裁定。
市府有权30日内上诉
法院判决后30日内﹐市府有权提出上诉。假如市府放弃上诉﹐提出今次诉讼的维护公义联盟(下称联盟)代表律师﹐将与市府进行交涉﹐以便解除市府的禁鱼翅附例。
联盟盼各市可相继推翻禁翅
对于法庭的裁决﹐联盟表示「非常高兴」﹐但因不排除市府会提出上诉﹐故不宜再作进一步评论。但联盟表示﹐希望今次的裁决﹐可令多市以外﹑亦已立例禁鱼翅的城市﹐推翻有关附例。
卡加利市政府目前亦考虑立法﹐并已一读通过﹐联盟已马上将今次裁决结果通知当地反对团体﹐以作参照。 目前﹐安省多个城市如奥沙华市﹑密西沙加市﹑皮克灵市﹑伦敦市等﹐都已订立禁鱼翅附例。
多伦多市政府禁鱼翅附例于今年9月生效以来﹐联盟未接到餐馆报告﹐指有市府附例执法员到场巡查﹐但期间则有2﹑3间餐馆表示﹐曾有自称环保团体人士前来﹐要求查阅餐牌或到厨房察看﹐确证餐馆在附例生效后﹐再没有出售鱼翅。但最后均被餐馆人员打发离开﹐未有发生不愉快事件。
健康为由禁翅理据不成立
联盟指出﹐法庭今次作出有关判决﹐是认为市府以鱼翅含水银过高﹐影响市民健康为由﹐而立法禁翅的理据不成立﹐因为迄今为止﹐并没有市民因食用鱼翅而投诉身体不适。至于环保生态问题﹐却又是联邦政府及省府的监管范围﹐与市府无关。
法官裁决简单直接 联盟欣慰
联盟表示﹐原以为法官的裁决会有灰色地带﹐却想不到判决如此简单直接。至于市府会否提出上诉﹐联盟不愿作出揣测﹐但估计对方要提出上诉﹐恐要交出有力证据﹐证明鱼翅的确损害人体健康。
今次诉讼﹐过程亦有波折。联盟指﹐展开聆讯前﹐有一个自称动物权益组织﹐申请加入成为桉中被告。一旦成事﹐鱼翅附例便牵扯入动物权力的问题上﹐为诉讼节外生枝﹐幸联盟最后推翻对方的申请。
联盟重申﹐今次联盟控告市府﹐是有感市府在禁翅问题上﹐没有公平地听取双方意见﹐只是一意孤行。而今次事件不但「影响种族和谐及产生种族仇恨﹐亦浪费政府资源及纳税人金钱」﹐故联盟促请市议员专注在市府事务上。
联盟亦强调﹐他们绝对反对非法捕猎鲨鱼﹐故一直与联邦政府移民及多元文化部长康尼(Jason Kenney)保持联络﹐提供一些鱼翅资料﹐协助对方日后制订策略﹐防止非法捕杀鲨鱼。未来﹐联盟将继续关注三级政府的一些不公平或不负责任的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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