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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女记者普莱婷寻捐精生父 诉讼要求被驳回

www.sinoca.com 2012-11-29  


  多伦多女记者普莱婷(Olivia Pratten)为追寻捐精生父身分,向省府提出诉讼要求解密,卑诗上诉庭27日驳回她的要求。

  卑诗出生而在多伦多任记者的普莱婷,一直要求像她那样透过精子、卵子或胚胎捐赠所诞生的子女,都可像领养子女一样,获得知道生父或生母身分的权利,并要求省府修改有关法例。

  寻捐精生父诉讼开审加国首例

  于卑诗纳奈莫(Nanaimo)出生,现于多伦多当《加新社》记者的28岁普拉滕(Olivia Pratten),她只知生父是白人、医科学生、棕色短发、蓝眼睛和A型血,但有关其他资料,包括健康背景都不太清楚。

  普拉滕向法庭争取,要让她和其他加拿大同样透过捐精受孕出生的人,有权选择知道他们生父(捐精者)的资料。 她控告省府,并争取修改《卑诗领养法》(BC Adoption Act),要求医生永久保存精子、卵子或胚胎捐赠者的纪录,容许受孕者所生的后代,到19岁后可查阅资料。

  普拉滕的代表律师阿维(Joseph Arvay)向法庭争辩,这些捐精者的后代,有「基本」权利知道生父是谁,「她就是想知谁给她生命。」

  案情指普拉滕母亲的丈夫,接受膀胱手术后便不育,夫妇于是到温哥华一生育诊所求医和接受捐精。 虽然医生当时建议她母亲不要向孩子说出此事,但其母没有隐瞒真相,且寻得当年负责医生和打算查询更多有关捐精者的资料。 医生当时拒绝透露,后来再指诊所在6年后不用保存资料,所以资料已被销毁。

  普拉滕从5岁起,已知道自己是母亲接受捐精者受孕而生,她由18岁起公开谈论这议题,并曾到美国和英国参加会议,以争取联邦政府关注。

  卑诗高等法院2011年5月的一项裁决中,指目前法例容许精子捐赠者身分保密,违反加拿大的人权与自由宪章,并要求省府在15个月修改有关法例

  但省府今年2月上诉,卑诗上诉庭27日推翻卑诗高院的裁决,认为透过捐精而出生的人士,没权知道捐精者的身分,因为容许这样做将会令不少人的生活受到打扰。

  法官的判词指出,很多不是透过捐精、卵子或胚胎捐赠所诞生的人士,一样都不知道家族历史或生父是谁,因此普莱婷指有关法例违宪的说法并无理据。普莱婷对上诉庭的裁决大表失望。

  BC省上诉法院裁决捐精者不必公开身份

  不列颠哥伦比阿尔伯塔省上诉法院推翻了下级法院的一项判决。该省最高法院此前裁定匿名捐精者的后代有权利知道父亲的身份。但是该省上诉法院星期二裁决说,这不是捐精者后代的法律权利,公开捐精者身份可能会侵犯很多人的生活。

  这项诉讼由不列颠哥伦比阿尔伯塔省居民普拉腾向该省最高法院提出。她作为捐精者的后代,要求知道更多的关于亲生父亲的信息。她希望不列颠哥伦比阿尔伯塔省改变法律,让捐精者后代和被领养的孩子享有一样的权利。

  包括普拉腾的亲生父亲在内的许多捐精者今天也许暗暗松了一口气,但普拉腾对省上诉法院的判决感到失望,并表示将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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