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最高法院驳回1名卑诗省男子的上诉﹐他使用一把切割地毯的刀片﹐试图在厨房地板上替4岁儿子割包皮﹐法庭裁定他恶性伤人、持械伤人罪名成立。
该名男子拙劣的手法导致男童受伤﹐需要接受矫正手术。
最高法院以7票对0票维持上诉庭此前裁决﹐认定男子恶性伤人、持械伤人罪名成立。
因为新闻禁制令﹐男子只被称作DJW﹐以保护男童身分。他在2009年10月时﹐被裁定刑事疏忽导致人身伤害罪成﹐但两项伤人指控被认定无罪。
上诉法庭恢复两项伤人定罪??﹐撤销疏忽控罪。
男子上诉到最高法院﹐希望再度撤销伤人罪名。但法官驳回个案﹐称会在48小时公布他们的理由。
原审法庭上听取的证词说﹐男子认为﹐他的宗教信仰决定﹐儿子须割包皮。医生建议他﹐等到孩子再大和再强壮一些才这样做。
检察官在案情陈述书中反驳宗教理由。检察官说﹕「这是一宗虐童案件﹐本案基本上无关于事主的宗教自由或割礼。」
男子的律师认为﹐DJW采取安全措施﹐包括事前大量研究割礼题材。但法官认定﹐厨房不是外科手术的卫生场所﹐被告使用的刀片没有手术工具那么锐利﹐使用兽医产品为男童止血也不妥当。
男子的宗教背景是「耶和华见证人」教派﹐但他的家人与教会说﹐他已被「逐出教会」。该男子在2005年试图替自己割包皮﹐但无法止血﹐结果他不得不前往急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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