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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审法官已作判决指示 唐炜臻被控诈骗案今或裁决

www.sinoca.com 2012-10-30  明报


  多伦多金融投资顾问唐炜臻被控刑事诈骗罪一案﹐控﹑辩双方昨日向陪审团作出结案陈词。主审法官奥玛拉(Alfred O''Marra)于今天对12名陪审团成员提供判决指示后﹐该案今天很可能会有裁决。

  由法院聘请的「法庭之友」律师布斯(Peter Boushy)昨天代被告作辩方陈词称﹐被告并无诈骗投资者的动机﹐当其交易损失惨重时﹐他将房子做按揭及借钱还款给部分投资者。他说﹕「被告指他是穷光蛋﹐怎会有骗子骗钱后可以无钱﹖」

  被该案检控官嘉特诺(Robert Gattrell)则作控方陈词说﹐被告骗投资者其99%的资金会放于安全地方﹐例如投资于政府债券﹐但其实是拿去做股票交易。证供显示﹐被告给投资者户口每周平均1%回报﹐其实是假数字﹐被告的交易根本蚀多赚少。被告经常将一些投资者的资金﹐付给其他投资者作提款或作介绍新客的佣金等。

  律师布斯向12名陪审团成员说﹐被告于中国1个农村出生﹐梦想有一天成为全球首席金融家。他自称「华人巴菲特」﹑「1%回报华人皇帝」﹐过往他认为其名誉值数以亿元计。

  他指被告坚称无犯罪﹐被告认为﹐投资者有损失﹐是由于2008年的金融海啸造成﹐不是由于他诈骗投资者的结果﹐故无故意诈骗。

  布斯指被告出庭作供称﹐当其交易损失惨重时﹐他将房子做了23.6万元按揭及将1名投资者给他的100万元佣金﹐总共发还给8名投资者。又指当安河证监会冻结其资金之前及之后﹐他的一批投资者两次签名请愿﹐要求证监会让被告继续做交易﹐赚回损失。

  他表示﹐被告供词指自安河证监会冻结其资金后﹐无证据显示他于国外藏有资金。他一家一贫如洗﹐因无钱交杂费﹐两次被切断住宅的煤气供应﹐连儿子读大学用的「注册教育储蓄计划」(RESP)内的钱都被提光。

  布斯续称﹐被告曾在庭上指控安河证监会对他有偏见﹐认为他接到刑事诈骗罪并不公平。他指出﹐例如另1名金融投资顾问邓越文﹑Sino Forest及Nortel等大公司也被证监会指控诈骗﹐但都并无接到诈骗刑事控罪。

  检控官嘉特诺则说﹐被告对投资者不诚实﹐未有告诉投资者他做交易的大风险。被告隐瞒投资者﹐将他们的钱拿去做赌博﹐就算他有意于交易赚钱时向投资者分钱﹐也属诈骗了投资者。

  他指出﹐被告于其著作及于财富论坛中﹐欺骗投资者其资金的99%会放于安全地方﹐例如投资于政府债券﹐但其实有拿去做股票交易。倘若被告讲真话告诉投资者其资金不是投资于政府债券的话﹐他们很可能不愿投资或纷纷要提款。

  他说﹐被告自己在庭上承认﹐被告给投资者户口每周平均1%回报﹐其实是他作出来的数字﹐被告的交易根本蚀多赚少。被告承认他不想有投资者干扰他的交易﹐故并无告诉真正的交易结果。

  嘉特诺表示﹐由于被告的交易蚀多赚少﹐唯有将一些投资者的资金﹐付给其他投资者作提款或作介绍新客的佣金等。

  指唐随时从基金提款私用

  他指被告未有遵守投资合约中的规则﹐例如被告与投资者签署的合约中﹐写明当投资者盈利逾6%时﹐他可从纯盈利中获25%佣金作酬劳。但不论交易赚钱与否﹐被告会随时从基金中提款作私人用途。

  他续称﹐被告与投资者签署的合约中又写明﹕「倘若投资者的账户额下跌逾25%的时候﹐应停止继续投资﹐以免有更大损失。 」但被告不告诉投资者真实的交易结果﹐给投资者假帐户回报数字﹐令投资者无法知道其交易损失已跌破25%。投资者无法衡量风险﹐从而会继续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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