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最高法院决定,受理渥太华对安省上诉庭早前裁定本国「反卖淫法」部分违宪的上诉,但暂时未定出聆讯日期。最高法院一如惯常做法,并没有交代原因。
安省上诉法院在今年3月维持高等法院的部分判决,指联邦「反卖淫法」当中,禁止经营妓院的条文,令到性工作者被迫到街上工作,面对不必要危险,属于违宪。不过,另一项受争议的「禁止进行卖淫目的兜搭」条文,就获安省上诉庭裁定并没有违宪。至于其余一项「禁止依靠卖淫维生」的条文,上诉庭认为有需要修改用词,指法例只应该禁止剥削性工作者的行为。
安省高等法院係在2010年9月,裁定「反卖淫法」中这3项条文,对性工作者构成安全威胁,跟本国宪法中的人权宪章有所抵触。联邦政府其后提出上诉。加拿大最高法院稍后亦会针对维权组织提出、不满「禁止兜搭」条文继续有效的上诉,进行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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