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最高法院周五裁定﹐雇员用公司电脑办私事﹐有合理的隐私期待﹐虽然这种期望有限度﹐但雇主不能将雇员的电脑上不法材料交给警方。
最高法院作出上述裁决﹐下令重审安省高中教师科尔(Richard Cole)的案件﹐他被控拥有儿童色情图片、未经授权使用电脑罪名。
科尔辩称﹐校长将他的电脑硬盘交给警方﹐就是侵犯他的宪章权利﹐不该无理搜查他的电脑。
科尔因工作关系﹐在1名学生的电脑上看到女生的裸照﹐就把裸照复制﹐贮存在他的电脑里。1名技师发现这些照片﹐校方后来把整部手提电脑交给警方﹐而警方没有申请搜查令。
法官费什(Justice Morris Fish)在6比1的裁决中说﹕「电脑的合理个人用途﹐不管在职场抑或家中﹐含有的信息都很有意义、私密﹐触及用家个人生活的核心。从全国的角度看﹐每个加拿大人都有这种宪章权利﹐要求保护这种个人信息。」
低等法庭此前驳回该案﹐因为警方索取那些材料﹐未有申请搜查令。但上诉庭推翻裁决﹐下令重审﹐也不接受其中多数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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