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周五),保守党国会议员施活华(Stephen Woodworth)所提的312号动议,研讨“人”的定义,返回国会再度进行辩论。施活华称,目前在加拿大《刑事法》中,人的定义来自有400年历史的英国法律,婴儿要完全离开母体,才算是个人。他要求国会成立一个特别委员会,以当今所具备的科技知识、医学证据,来审议这个定义。施活华承认,他希望藉此改变一些人对堕胎的立场。议员们将在下周三投票,决定是否成立委员会,研讨生命到底从何时开始计算。
施活华的动议仅获少量保守党议员支持,而新民主党与自由党都反对施活华的动议。反对党批评说,动议的真正目的,在于重开堕胎辩论。自由党国会议员帕塞蒂(Massimo Pacetti)、新民主党国会议员马蒂森(Irene Mathyssen)都说,施活华承认他本人反对堕胎,可见限制有关程序才是他的真正目的。马蒂森说,加拿大逾90%的堕胎,是在孕期头3个月内进行,没有任何医生在妊娠逾20或21周后作手术,除非有不得已的医学理由。她说,受精卵不能算作人的类别。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