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法官阿伦(J. Elliott Allen)抱怨于法庭长期经费不足,以致没有足够的传译员,他在审判一宗华人潘亚美(Er Mei Pan,音译)被控种大麻案时,由于当日没有普通话传译员,他决定将官司延迟审讯。
这样虽然不是判被告无罪,但是将审讯中止,直至有新的事情发生,例如有新的证据出现之类。
上诉法院的法官团认为,他们可以理解阿伦法官的困扰,但是他应该做的是将案件押后到有普通话传译员时再审,而不是审讯延缓。他们下令要将潘亚美被控种大麻、藏有可供贩毒用途的大麻及偷电的案件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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