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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拘捕法正式签署生效 华裔超市老板陈旺促成

www.sinoca.com 2012-06-29  加国无忧


  获得国会参众两院通过的《公民拘捕和自我保护法桉》(The Citizen''s Arrest and Self-Defence Act﹐或C-26法桉)﹐将于今日获得总督签署而正式生效﹐联邦司法部长倪可森(Rob Nicholson)昨天在公民移民及多元文化部部长康尼的国会秘书梁中心陪同下﹐来到多市中区唐人街举行新闻会﹐宣布这个消息。

  而促成这个立法﹐因为捉贼反被控的中区华埠金牛城超级市场东主陈旺﹐是理所当然的应邀出席了这个对华埠有特殊意义的场合。

  倪可森表示﹐哈珀政府的目标是将真正的罪犯绳之以法﹐同时﹐已经在一宗犯罪活动中成为受害人的普通公民﹐不应在司法制度下再次成为受害人。「面对犯罪行为﹐加人希望自我保护﹐并且希望司法制度支持他们﹐而不是束缚他们的手脚」。

  梁中心称﹐这个以金牛城命名的法桉﹐加强了工商业主保护自家财产的权利。

  陈旺因为这样做被拘捕和起诉了。加人希望政府改变这条法律﹐「我们回答说﹐我们同意这样的常识」。

  放鬆公民拘捕时间上限

  倪克森解释说﹐这个法桉最大的突破﹐是放鬆了公民拘捕时间上的界限。按照原来的法规﹐公民拘捕的行为只能在某人正在进行犯罪活动时实施﹐而修改后的法桉﹐则允许公民发现某人从事犯罪活动之后的适当时间内进行拘捕。

  他强调说﹐虽然有了这个新的公民拘捕权﹐但公民只有在警方未能及时出现时动用此种权力。警方仍然是本国执法的主要机构。此外﹐公民使用该权力时也需要小心谨慎﹐毕竟老百姓并没有如警方那样的装备和训练。

  公民拘捕权表现在2个方面﹕自己的财产﹐或者和自己财产有关如自己的财产在公共停车场被偷。

  陈旺昨天也来到现场。他表示﹐回顾过去3年走过来的道路﹐走得非常辛苦。全靠受害人权益委员会的大力帮助﹐使得他能够度过最初的难关。

  他表示﹐新的法桉对像他这样的工商业主帮助颇大﹐「至少可以捉贼而不被警察起诉」。

  新法桉对商户帮助大

  自法桉开始讨论﹐他的超市被贼人光顾的程度明显减少﹐本来1、2天一次﹐现在有时一个月也没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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