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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省巴士砍头案 44岁华裔李伟光可望戒护外出

www.sinoca.com 2012-05-15  世界新闻网


  负责治疗李伟光的精神科医生克瑞默(Steven Kremer)14日告诉缅省刑事审议委员会,44岁的李伟光对药物治疗反应良好,应该有权到缅省塞尔寇克(Selkirk,Man)城内进行有戒护的行走。

  此要求让受害人麦克连(Tim McLean)母亲感到震惊。麦克连母亲德岱蕾(Carol DeDelley)在温尼辟法院外面说:「你能保证他不会吃掉别人的眼睛、别人的心臟?再砍杀他人?不,没有人能向我保证这个。」

  检控官不反对医生这个要求。缅省刑事审议委员会暂时保留意见,预计在数天内作出裁定。

  李伟光2008年7月在一辆灰狗巴士上将临座的乘客麦克连杀死,割下麦克连的头和吃掉被挖下来的麦克连部分器官。后来,李伟光被裁定不对此杀人案负刑事责任,随即被关在塞尔寇克精神病院内。

  缅省刑事审议委员会每年对李伟光进行一次评估。

  李伟光一开始被关押在精神病院内病房内,2010年获准由两人戒护的在精神病院内散步,去年获准可由一人戒护下在精神病院内散步。

  精神科医生今年要求给予李伟光在两人戒护下走出精神病院、前往塞尔寇克城里散步的权利。

  精神科医生克瑞默说:「李伟光治疗效果很好,没有证据显示他还有幻觉。他自己意识到患有精神分裂症。」

  克瑞默将李伟光描述成是一个模範病患,没有表现出有安全风险,平时配合治疗,并在精神病院内做些临时工。

  李伟光2001年从中国移民加拿大,先在温尼辟做些劳力工作,2006年移居爱民顿,2008年在返回温尼辟的途中杀害了麦克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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