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河上诉法院26日将对规管卖淫的三项法律作出裁定。如果法官认为这些法律违宪,日后与卖淫相关的行为和业务将可能不会遭到控罪。
依照加拿大法律,卖淫不违法,但禁止开设妓院、招徕卖淫生意和倚靠卖淫为生等行为属非法行为。
安河上诉法院将裁定,以上的禁令是否将性工作者置于危险境地之中。此案中三名女性之一斯哥特(Valerie Scott)说:「这是有关生死的问题。不准许从业者采取合法措施保护自己的,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行业了。」
安河高等法院法官海梅尔(Susan Himel)2010年9月在裁定中指出,这些法律不公正,它们致使性工作者的生活更危险。这些法律条款不准性工作者在室内工作、筛选顾客或雇请保安,性工作者无法采取合法措施保护自身的安全。
安省政府和联邦政府提出上诉,安河上诉法院受理了此案。如果安河上诉法院作出了维护安河高原判决的裁定,恐怕此案将一直要上诉至加拿大最高法院。
安河上诉法院预定于26日上午11时做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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