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结束的财政年度,超过8万名加拿大人宣布个人破产,另外4.5万人申请“偿债方案”。然而,联邦工业部的一份内部审计指出,加拿大的破产档案十分混乱,需要政府职员介入监管,但全国只有在职的5名“信托监护人”,处理破产案例也出现严重缺失。
联邦机构监督与监督和规管破产事务的是“加拿大破产监管办公室”(Office of the Superintendent of Bankruptcy),通常私营的破产信託人获该机构核发牌照,管理倒闭资产的财政事务。假如这些持牌信託人失职﹑诈欺或死亡,没有其他人接替,破产监管办公室就会介入,指定一名联邦官员,即所谓的“信托监护人”。最近几年,加拿大破产监管办公室人手不足,全国只有5名这类“信托监护人”,可打理严重的破产案件。他们接手的破产档案,一般都很混乱,帐户透支﹑遗失纪录﹑重复计数与延误偿还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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