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定国(左)就三年前非法禁应召女郎案作出认罪协议。(记者陈元诚/摄影)
向何定国索偿的林洁儿。(取材自Facebook)
华裔富商何定国虽已就三年前非法禁锢应召女郎案作出认罪协议,免除牢狱之灾,但案中遭到禁锢女子已经于2010年提出民事诉讼,要求何定国就她被伤害一事作出赔偿。
根据省报报导,遭到何定国禁锢的素里女子林洁儿(Kayla Reinfjell)于2010年4月已经以「欲离开何定国住所时遭到错误和有意图伤害」为由提出诉讼,2011年底则向法院补充材料,列出在事件中遭到的具体伤害。
根据林洁儿提出诉讼,她在事件后出现脑震盪,头部、手臂、背部和腿部擦伤、肩膀疼痛、脚踝受伤、情感伤害、需要长期谘询的精神创伤、缺乏信赖感、恐惧造成失眠、压力症候群、感到羞耻以及其他尚未通报的伤害。她也称事件后丧失工作、未来,以及对于生活的享受,因此要求何定国赔偿并负责法律费用。
何定国方面提出的辩方陈词则否认林洁儿的指控,并强调其当事人所有举动都是为了保护原告。根据何的代表律师道斯特(Len Doust)所言,女子想要离开时户外积雪高达六吋,女子又衣不蔽体,加上附近交通不方便,何定国是怕她发生危险,坚持送她回家才不让她离开。
何定国是在2008年12月28日晚间以电话热线召妓,将林洁儿载回位于温哥华香榭区的豪宅,女子事后离去时遭何阻止并发生拉扯,最后逃出何宅求救,警方赶到后在何宅内搜出毒品及13件武器,包括一把未註册手枪,于2009年9月底将他逮捕。
官司拖延三年后,何定国于2日向法官承认的三项罪名包括非法禁锢、持有非法武器及违反假释规定。法官根据认罪协议和量刑请求,判何定国缓刑一年、罚款5000元、十年内不得持有任何武器、社区服务45小时、不得接近受害人。
何的代表律师透露受害女子与何定国仍有有民事诉讼要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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