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称「何伯」的已故大慈善家兼香港烟草有限公司创办人何英杰、其已移居加拿大的次孙何定国因「金钱与性爱约会」,导致被控非法禁锢及藏枪藏毒案,昨日在控辩双方预先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何承认非法禁锢等3项控罪,被轻判一年缓刑及罚款5000元。虽然控方撤销藏毒等其余七项控罪,但法官仍判何定国需要接受戒毒疗程。何定国则透过律师否认获得「特殊待遇」,也否认花钱「买通」女事主。
何定国非法禁锢应召女子案2日召开量刑庭,何当庭承认叁项罪名,在控辩双方律师向法官提出认罪协议之后,法官判处何定国缓刑一年、罚款5000元,并规定他十年内不得持有任何武器、社区服务45小时、不得接近受害人等。虽然控方撤回藏毒罪名,但何定国仍须接受戒毒治疗。
何定国向法官承认非法禁锢、持有非法武器及违反假释规定叁项罪名。在庭讯期间,何定国在陪同律师的要求下,一度起身向受害女子道歉,但该名女子昨日并未出庭。
何定国在2008年12月28日晚间以电话热线召妓,并将应召女子载回位于温哥华香榭区的豪宅,女子离去时被何阻止并发生拉扯,最后成功逃出何宅求救。警方赶到后在何宅内搜出毒品及13件武器,包含一把未註册手枪,于2009年9月底将他逮捕,何最后以10万元交保。
何定国遭起诉非法禁锢、持有非法武器、伤人及藏毒等八项罪名,其后聆讯四度延期。前案未清,他又在2011年2月12日因持有管制类武器弹簧刀,在温哥华机场被捕后随即获释,但遭控持有非法武器及违反假释规定两项罪名。昨日量刑庭合併两案处理。
控方律师普尔(Elliot Poll)在开庭后先陈述认罪协议内容,然后向法官表示何的非法禁锢行为并没有犯罪意图,并引用多项判例说明非法禁锢行为和持有非法武器没有绝对关联性,判例中的嫌犯并未因此遭到重判,并表示何定国于禁锢女子期间并没有殴打她。
法庭文件表示,何定国与女子先在卧室吸食古柯硷,随后大玩角色扮演并发生性行为,女子在清晨4时许想离去时,何定国却不让她离开卧室及住处,女子的上衣及外裤被何扯下,她更因此摔下楼受伤,一番挣扎后才顺利逃出向邻居求救。
何的代表律师道斯特(Len Doust)表示,当时户外积雪高达六吋,女子又衣不敝体,加上附近交通不方便,何定国怕她发生危险,坚持送她回家才不让她离开。道斯特指出,女子患有广场恐惧症(agoraphobia)且害怕被谋杀,因此出现失常行为。
他说,当女子把自己锁在何定国的轿车裡时,何还一直表示要送她回家,况且女子也已经承认,儘管当晚何定国的举动让她心生恐惧,但她的失常行为与何无关,而且在何定国的房间内也没看到任何枪械。
当被记者问及受害女子是否为收了何定国的钱才没出庭并愿意达成协议时,道斯特仅表示女子出庭与否,应该要去问她才对,而且何定国也没有给她任何一分钱,双方之后还有民事诉讼要打,但他拒绝透露相关细节。
至于何定国在机场被查出携带弹簧刀一案,道斯特表示何是有钱人,平时会有人帮他打包行李,但当天由于行程太赶,他随便拿了一个行李袋,打包好个人物品就到机场準备前往中国上海,并不知道袋子裡藏有管制类武器。
他说,这件事对何定国而言,就像是「意外的错误」。
道斯特向法官表示,何定国不但没有任何犯罪纪录,在中、加、美事业成功并乐善好施,平时保镳随身。而他所拥有的武器就是保镳提供的,目的是防身及保护家人,虽然有一把枪未经註册,但是和歹徒拥枪犯案的动机完全不同,况且那些枪至今从没用过。
普尔步出法院后即匆匆离去,不愿就本案发表任何谈话,何定国则在法院的餐厅内待了近两小时不愿出来,大批媒体在外苦苦等候,最后他在道斯特的陪同下走出法庭,不发一语坐上前来接他的轿车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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