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北克省法官已批准一宗集体诉讼案﹐容许残障飞机乘客控告加拿大航空公司(Air Canada)﹐追讨他们多付的机位费。
一些残障者在3年间搭乘加航班机﹐为他们的机位支付额外费用。
魁北克市律师行BGA Barristers & Solicitors LLP周一对外宣布﹐法庭已批准这宗集体诉讼案。
与讼人包括残障者﹐还有功能残障者﹐例如痴肥。残障者的同行旅客也能索赔﹐他们要在机上照顾残障者﹐都要支付额外费用。
这宗集体诉讼案件只接受某些旅客索赔﹐他们必须在2005年12月5日到2008年12月5日期间搭乘国内航机。
律师布古安(David Bourgoin)代表与讼人﹐他说他要寻找1人﹐在同样的索赔案中代表西捷航空公司(WestJet Airlines Ltd.)的顾客。
塬来的索赔案也包括西捷乘客﹐但法官拉罗莎(Justice Catherine La Rosa)在判词中说﹐根据「一人一票」塬则﹐她不认为申诉人有资格。
布古安指出﹐时间很紧迫﹐他们要在全国找1名西捷乘客代表。
他说﹕「加航裁决的基本理由适用于西捷。」
布古安说﹕「我们只有2周时间重提西捷案﹐因为过了那个时间﹐那些乘坐西捷航班﹑额外付费的所有旅客肯定失去权利。」
从2009年1月起﹐残障者或痴肥旅客搭乘加航﹐只要出示医生证明﹐就不用多付第2个座位的费用。
加拿大运输局2008年1月裁定﹐国内航空公司必须实施这个政策。
根据估计数字﹐加航为此减少收入﹐一年有700万元﹐西捷则有150万元左右。
加拿大最高法院2008年底裁定﹐运输局的规定裁决得直。
(世界新闻网)肥胖人士告加航 魁省法院受理
残障人士和肥胖人士乘机需为额外座位另外付费,他们因此向加拿大航空公司(Air Canada)提出集体追偿诉讼,魁省法院同意受理此案。
代理此案的魁北克城BGA律师行(BGA Barristers & Solicitors LLP)12日在获得法庭对此诉讼案认可之后,宣布了以上消息。
这起集体诉讼覆盖了自2005年12月5日至2008年12月5日叁年时间裡乘坐加航的残障人士和肥胖人士。残障人士需要他人陪同乘机照顾和肥胖人士需要额外座位,他们向加航支付的这些费用就在此次集体诉讼追偿的範围。
代理律师布尔关(David Bourgoin)说,他现在正在寻找愿意出面向西捷航空公司兴起类似诉讼的代表。
自2009年1月开始,在加拿大乘坐飞机的残障人士或肥胖人士,只要他们持有医生证明,就不用为第二个位置付费。
加拿大运输署2008年1月裁定,国内航空公司必须执行以上这个政策。估计此政策每年会致使加航(Air Canada)和西捷航空公司每年分别减少收入约700万元和150万元。
加航和西捷航空公司在多个管理署和法院提告此政策,加拿大最高法院2008年底做出裁定,维护了加拿大运输署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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