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妇女梅丽莎?亚历山大(Melissa Alexander)2007年9月用沸水烫伤仅19个月大的儿子并使其致死,梅丽莎7日被判服刑11年。
当时,病理学家对这名男婴死因做出的诊断证明是三级烫伤,并表示男婴曾长时间在沸水浸泡。梅丽莎今年2月对此供认不讳。
梅丽莎曾用滚烫的沸水从儿??子头上浇下来,并且在儿子烫伤后10小时的期间内未对其进行任何医疗救治,反而把烫伤的儿子和另一名29个月大的继子留在家中,自己去逛街2小时。
法官表示,梅丽莎犯下可怕的罪行,而她本人甚至一点悔意也没有。
(明报)4年前,多市一位年轻的母亲,把幼子被严重烫伤後,未有及时求助而耽误了救助孩子的时机,令孩子最後不幸身亡。安省高等法院今日判处这个母亲误罪名成立,监禁11年。
法庭文件显示,这个名为亚历山大(Melissa Alexander)的母亲,在2007年9月11日下午,把只有19个月大的儿子费尔南德斯(Miguel Fernandes)放入一个装有热水的浴缸内。
高温的热水令婴儿身体的40%出现严重烫伤。事後亚历山大并未及时求助,只是给孩子敷上一些膏药和棉花便了事。直到第二天凌晨2时,她才打911,但已为时太晚。
法官莫雷(Anne Molloy)认为,亚历山大对孩子的疏忽行为是犯罪,而被告却执迷不悟,认为自己才是受害人,而非施害者。由此法官判亚历山大11年监禁。
19个月大费尔南德斯(Miguel Fernandes)因妈妈亚历山大(Melissa Alexander)严重疏忽不幸身亡
多倫多婦女梅麗莎2007年用沸水燙傷並使19個月大的兒子致死,7日被判服刑11年。(CTV)
亚历山大(Melissa Alexander)和她的儿子2007年在公寓的照片
孩子的祖母在庭外接受媒体采访(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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