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73岁卑诗省母亲控告四名亲生子女未有照顾她,要求每位子女每月支付750元生活费。遭控告的其中一名子女表明无意答允母亲的要求,并称他们少年时己被遗弃,与母亲早已没有任何关係。事件令人关注是否应该保存子女有义务供养父母的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