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市议会最近第叁度「旧话重提」,再次商讨废除无聊的假日禁商法。
说多伦多的假日禁商法「无聊」,至少有叁方面的理由。
首先是废除不准商家在假日营业的规定,有助于促进本市的经济发展。在目前经济復甦摇摇欲坠之时,运用一切方法促进商业和经济成长,更显得尤其重要。
其次,多伦多人口构成与制定假日禁商法时的时代已大大不同,在国外出生者的比例早已超过一大半,宗教信仰也更多元化,在天主教和基督教的宗教节日必定前往教堂出席宗教活动的市民比例较低,因此圣诞节商店全部关门的惯例已显得不合时宜。
况且多伦多是个外来观光客众多的城市,国定节日不准商家营业,不但妨碍市民的生活便利,也给游客带来不便。
再其次,要废除假日禁商法的最根本理由,是市议会、市政府无权决定商家何时开门、何时关门。商店经营者的房租是按月、按年度支付的,少营业一天,就白白损失一天的营业额,多伦多市政府从未因为禁止假日营业而补偿人家这一天的房租,既然如此,又有何理由禁止商店营业?
如此无聊,这么不合理的法规,本来早该抛弃,但口口声声说要大力促进商业发展、经济繁荣的上届多伦多市议会,同类提案前年和去年居然两度被否决,不禁令人痛感当时的市议会内存在着不少脱离现实、不解民情的人。
俗话说,事不过叁,新一届的多伦多市议会此次总该把这条无聊的法律废除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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