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前金融投资顾问唐炜臻(图)除了面对两名前投资客户提出的集体诉讼,通过法庭要求偿还约3000万元的投资总金额外。现时他再要面对另1宗由1名前投资者提出的个人民事诉讼﹐要求赔偿15万元。
唐炜臻与原诉人代表律师昨天出席多市中区的民事诉讼法庭﹐法官以被告对该项起诉未有作出回应﹐判他要于11月出席1项接受调查的程序﹐包括要现身及出示原诉律师要求的财政资料。
代表原诉人的律师行代表Sally Lee向本报称﹐其实原诉人已于今年1月20日提出该项索偿诉讼﹐法院同时要求唐炜臻在11月1日须当庭交出其个人名下、Oversea Chinese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Weizhen Tang Corporation、Weizhen Tang Associates的银行、经纪交易纪录。但被告一直没有回答问题及交出所需的财政资料。
唐炜臻则说﹐由于法官的判决﹐他会出席11月的调查程序﹐他愿意交出个人财政资料﹐但不会交出其公司的资料。
Sally Lee作回应称﹐倘若被告到时不合作﹐有机会被控藐视法庭罪名。
据唐炜臻所提供的安省高等法院判决书中指出,唐炜臻、萧虹(唐炜臻妻)、及名为Weizhen Tang Corporation、Weizhen Tang & Associates Inc.的两家公司,须赔偿告诉人YOU-SHI LOU共15万117.53元,且自今年2月23日起,利息以年利3%计算。
最近﹐唐氏的两名前投资客户﹐代表于2009年2月25日时唐氏的所有投资客户﹐委托律师向唐炜臻提出集体诉讼。原诉人已入禀安省高等法院,控告唐氏非法占有、欺诈性转移、欺诈性误导、违反合约及其他非法行为﹐要求偿还约3000万元的投资总金额。
该诉讼的被告人包括唐炜臻、其妻子萧虹以及有关属下公司。指控内容包括作出不实宣传、夸大回报率、误导公众投资在其操控的庞氏骗局中。并称在2009年的2月,唐炜臻对众多投资者自白他伪造户口内容、输掉投资者的6000万元,到目前为止﹐这6,000万的大部分仍是去向不明。
对于此判决,唐炜臻表示,无论法院的判决如何,提告人(YOU-SHI LOU)都是一毛钱都拿不到,因为其个人已经没有钱。即使有钱,也会先被银行领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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