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广播及通讯管理委员会(CRTC)容许大型互联网供货商为分销商提供服务时﹐可按用量收费﹐此举恐令无限量互联网服务成绝响﹐引起争议。现时市民上网看电视﹑下载电影﹑打长途或本地电话﹐愈趋普及。由于用量大﹐市民多以较便宜价格购买分销商的互联网服务﹐若政府容许大型供货商按用量收费﹐窒碍分销商生存空间﹐市民或多或少亦受影响。
但大型互联网供货商则认为﹐透过分销商使用无限上网服务的用家﹐因为用量大﹐阻塞网络交通﹐拖慢普通用家的上网速度。在用者自付的原则下﹐理应采取按用量收费的策略。
目前﹐市面上互联网服务主要由数间大型供货商如贝尔(Bell)﹑罗渣士(Rogers)提供﹐对象除商业及住宅用户外﹐亦包括分销商。分销商会跟大供货商签约﹐租用行内人俗称的「水喉」(即电缆)﹐然后再为其他散客提供互联网服务。
业内人士陈小姐表示﹐分销商通常会估计客量﹐从而决定向大供货商租用多少条「水喉」。至于「来货价」多少﹐则很难一概而论﹐通常视乎分销商「取货量」而定。
近年大供货商更改收费策略﹐为散客提供无限上网服务几近绝﹔相反﹐由于分销商的互联网服务不及大供货商稳定﹐故为加强竞争力﹐他们的定价通常偏低﹐甚至以廉价的无限上网服务作招徕。
影响市民下载电影剧集打宽带电话
本来透过互联网收发电邮﹑浏览网页的普通用家﹐用量有限﹐每月1﹑2个GB已经够用。但要是透过互联网下载电影﹑电视剧﹐使用量便大增﹔加上近年利用互联网作宽带电话﹑以至观看网上电视渐趋流行。几者加起来﹐又或一个家庭同时备有4﹑5台计算机的话﹐便需要无限上网服务。要是日后大供货商可按用量收费﹐将令这些分销商难以生存﹐市民便很难享受无限上网服务。
尽管CRTC规定﹐大供货商可向分销商按用量收费的同时﹐必须给予八五折优惠﹐但陈小姐认为﹐这对分销商帮助不大。她更认为﹐大供货商因分销商提供无限上网服务﹐跟他们竞争﹐才出招扼杀后者的生存空间。
可是大型供货商如贝尔(Bell)则表示﹐市场上只有约2%的用家透过分销商享受无限上网服务。但因他们的用量大﹐令网络道路阻塞﹐拖慢其他用户的上网速度。
同时﹐贝尔声称为确保其他用家的上网质素不受影响﹐在3年内投资了近百亿元在设备上。若不修改对分销商的收费方法﹐这些额外成本势必转嫁至其他普通用家身上。本用者自付的原则﹐实有必要落实按用量收费政策。
CRTC于今年1月﹐批准大型互联网供货商的申请﹐容许他们按用量向分销商客户收费﹐但要提供八五折优惠。新收费措施并原定于今年3月1日正式执行﹐可是措施惹来市民不满﹐有至少20万网民签名反对。
CRTC在政治受压下惟有喊停﹐并决定集思广益﹐向公众收集意见。至上月底贝尔公司稍作议步﹐推出新建议﹐容许分销商可以划一价格购买一定数额的互联网用量﹐若使用量超出该数限﹐才按用量收取费用。但有分销商认为﹐贝尔的新建议只是换汤不换药﹐对分销商仍然不利。
市民若对收费有任何意见﹐可于本月29日前﹐到CRTC网页发表意见。大前提是在维持互联网分销商的竞争优势的同时﹐亦要确保互联网的普通用家不必为其他大用量的使用者提供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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