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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撤销羁押时间双倍冲抵罪 对穷人等囚犯不公

www.sinoca.com 2010-09-27  世界日报


  联邦司法部的一份内部报告显示,今年初实施的撤销囚犯羁押时间双倍冲抵定罪后刑期的C-25法案,对各类囚犯产生的影响不同,特别对穷人、文盲、原住民等囚犯不公平。

  囚犯原先在审判前的羁押时间可以双倍充抵定罪后的囚禁时间,但自从C-25法案于今年2月22日生效,以上这个做法就被取消了。

  在新法下,法官在判决时,只会给予囚犯一对一的刑期抵消,即如果囚犯在审判前被关押一年时间,定罪后也只能相对应地减去一年刑期。只有极少数的判例法才能给予囚犯的1.5比一的充抵,但这时法官就必须有足够的特别理由这么做。

  联邦司法部在C-25法案实施前进行了一次初步调查。调查人员搜集了加拿大六个城市2008年三个月时间里的582个案例,2009年7月完成调查报告的撰写。在此次调查的温哥华、多伦多、温尼辟、白马市、渥太华、哈利法克斯六个城市中,囚犯在温尼辟及白马市羁押中心等待审判的时间较其他城市长,譬如,多伦多囚犯在审判前平均被羁押时间为17天,而白马市囚犯平均被羁押时间为54天,温尼碧则平均高达120天。

  联邦司法部的调查还发现,温尼碧法官在裁决案件时,80%的囚犯都获得二比一的羁押抵消监禁待遇(审判前的被羁押时间两倍充抵定罪后的刑期)。

  反对 C-25法案的法律界人士指出,温尼辟羁押中心有很多原住民囚犯。温尼碧约有7万原住民,占市总人口10%,原住民比率是全国大城市之最。原住民囚犯比较贫穷、社会经济能力较低,多数人根本无钱支付保释金,因此他们中很多人不得不在羁押中心逗留更多时间。

  加拿大法院待审案例大量积压,很多案例不得不延后审理,导致很多嫌犯要在羁押中心滞留更多时间,加拿大羁押中心在过去十年里也变得越来越拥挤。法官在断案时也把羁押中心拥塞的境况纳入量刑考虑因素之一,因此时常会给予嫌犯二抵一的待遇。

  这个二抵一的做法被认为太过宽贷案犯,并损害了公众对加拿大司法系统的信誉,因此联邦与省区政府司法首长在2006-2007年开会后,决定取消这个二抵一的做法。

  加拿大国会预算官佩奇(Keven Page)提醒说,这个C-25法案实施后,监狱人口会快速升高,纳税人也要为此支付更多钱。联邦政府在未来五年里要为包括新建监狱等在内的项目支付70 亿至100亿元,而非联邦政府先前所说的两年内将耗费9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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