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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被加拿大遣返中国经济犯:厌倦生活主动遣返

www.sinoca.com 2009-11-03  北京晨报


作为被加拿大成功遣返的首个外逃经济犯罪嫌犯,邓心志曾引起国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加拿大媒体甚至将其评为“加拿大最有影响的十大华人”之一。国内媒体则称,邓心志案会对李东哲兄弟案、赖昌星案的加速处理产生很大影响,也会对那些幻想以加拿大作为避风港的中国经济疑犯起到阻吓作用。日前,邓心志在北京市高院领到了二审判决书。

二审法院最终采纳了邓心志辩护律师关于其主动接受遣返应认定为自首的辩护观点,将无期徒刑改判为15年有期徒刑。近日,记者采访了此案的主要辩护律师赵小鲁和有关部门,了解到案件背后的一些故事。

伙同离职科长 骗保费两千万

46岁的邓心志是北京人。他初中毕业后当了兵,因为表现好还在部队里受到过奖励。退伍后,邓心志顺利进入国家机关,有了一份令人羡慕的好工作。

邓心志也曾想过好好干一番事业,但看到社会上一些人文化水平不高,却凭借胆子大、敢冒险,甚至靠违法手段暴富起来,便再也无法安心挣死工资。很快,他辞职下了海。

1998年前后,邓心志通过期货贸易挣了四五百万元,这在当时可以说是天文数字。然而,钱挣多了,欲望也随之膨胀。在别人的引诱下,他开始走上合同诈骗的道路。

2002年1月至8月间,邓心志伙同已离职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朝阳区支公司综合科原科长陈泉山以及崔自力,冒充保险公司人员,编造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分公司有“国寿养老金还本一年期保险”险种,以支付高息5.25%为诱饵,使用伪造的保险公司印章和作废的保单、收据,签订虚假的保险合同,骗取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保险费1600万元,骗取中纺粮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保险费850万元,并用于做股票和期货。

为了取得“客户”的信任,三人伪装身份,编造了一个名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公司营业部”的虚假单位,还在真的保险公司所在的写字楼内租了房间,布置成保险公司办公室的模样。

携一百万美元 潜逃至加拿大

在行骗的过程中,他们除了高息诱惑外,还非常注重“放长线钓大鱼”。据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一位财务部管理人员说,与邓心志等人的第一笔业务保险额是500万元,保期一年,到期后他们顺利收回了本金及利息。在此基础上,双方很快又成交了第二笔业务,保险额上升到了1000万元,之后又补办了600万元的业务。可是,邓心志和崔自力在送来一张25万元的支票后却再也联系不上了。

2003年1月,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向邓心志等人催要本息,而此时他们做期货已赔了800万元,又找不到新的资金去堵窟窿。在送去一张25万元的支票后,邓心志等人躲了起来。被骗公司去保险公司催账,才发现上当了。

得知罪行败露,邓心志和崔自力携带100万美元赃款潜逃至加拿大,公安机关为此报请国际刑警组织,办理了通缉邓心志的“红色通缉令”。2004年5月,陈泉山在逃匿到外地一年多后向警方自首,获刑15年。

据记者了解,邓心志和崔自力逃到加拿大多伦多后,一直是由崔自力掌握着资金。邓心志想用这笔钱做投资,等赚了钱后再退还给投保单位,但崔自力不同意。由于两人意见不统一,崔自力投靠了他在加拿大开饭馆的哥哥,两人之间失去了联系。

没有合法身份 开黑车谋生活

由于没有合法身份,邓心志很难找到一份正当职业,只能打黑工,看老板的脸色,受老板盘剥。其间,他曾用之前买下的一辆二手车拉黑活,专门接送到加拿大旅游的中国游客。

邓心志在2003年8月因签证过期、延签被拒而遭拘留。滞留国外期间,他也曾先后数次提起移民申请,均被驳回。邓心志曾对律师说,在近6年的海外逃亡生涯中,他受够了颠沛流离、寄人篱下的生活。加拿大的华人对他们这些从中国大陆潜逃出来的犯罪分子也没有好脸色,认为他们给华人脸上抹黑。结果,他们只能永远在一种不安定的、前途没有任何光明的状态中生活。

随着时光流逝,年龄渐长,邓心志越来越思念在国内年事已高的父母,而他不敢跟家人电话联系,天各一方却不能相见的痛苦时常折磨着他。

近两年,邓心志也经常能从网上了解到中国政府感召潜逃在外嫌犯的一些政策和报道,比如有些官员和学者呼吁潜逃加拿大的嫌犯能够早日回国接受审判,争取按照自首处理。这让他看到了一丝希望。

“当移民局通知我已经预订了回国的机票,并告知按规订时间和地点报到后,我还在犹豫不定:是回国坐牢还是作为黑户继续留在加拿大过东躲西藏地生活?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我决定按时去移民局报到,结束这种无休止的流亡生活,回国认罪、伏法……”邓心志在法庭上这样忏悔道。

厌倦黑户生活 主动接受遣返

2008年8月22日,邓心志主动接受加拿大移民局的安排,被遣返回国。加拿大联邦政府公共安全部部长斯托克韦尔·戴发出的声明指出,“加拿大边境服务局确认将邓心志先生遣返回中国,邓因涉嫌犯有合同诈骗罪行而被中国有关方面通缉。”该声明指出,邓心志在加拿大被遣返进一步表明加政府的承诺,就是加拿大“不会成为逃亡者的天堂”,该国对犯罪的“容忍度为零。”这是加拿大成功遣返中国经济案件通缉犯的首例,消息报道后引起了国内外的震动。邓心志甚至被加拿大媒体评为“加拿大最有影响的十大华人”之一。

作为首位由加拿大移民局成功遣返的外逃中国经济犯罪嫌犯,他将受到中国司法机关怎样的处罚?对长期潜逃在国外的犯罪嫌疑人将产生何种影响?大家都在关注邓心志被遣返回国后的命运。

几天后,邓心志的亲属突然找到赵小鲁律师,希望他担任邓心志的辩护律师。起初,赵律师很犹豫。通过网络,他对邓心志的案情已知之甚详。邓心志的犯罪事实非常清楚,数额特别巨大,几乎具备从重处罚的所有情节,作为律师的工作空间不大。此外,此案颇受国际舆论关注,使得案件的审理结果带有更多的不可预见因素。然而,邓心志亲属的高度信任,使赵律师最终还是同意接受委托。赵律师很快找到了此案辩护思路的切入点,即“邓心志主动接受遣返,应当视为自首,只有减轻处罚,才符合国家利益”。

不抱轻判希望 只盼能够活命

赵律师立刻组织了一个精干的办案团队,除了搭档、合伙人苏衍庆律师,还由合伙人马建洪律师牵头组成五人律师组,作为邓心志案的技术支撑平台。

然而,令赵律师有些始料不及的是,他遇到的第一个问题,竟是如何与邓心志沟通。

第一次与邓心志会见时,邓心志的表情非常麻木,一副听天由命的样子。对于律师的提问,他总是目光呆滞地看着前方,几秒甚至十几秒以后才突然回过神来,断断续续地回答。很显然,邓心志对于亲属替他找来的“大律师”并不抱有希望。

为了尽快和邓心志沟通,律师们颇费了一番心思。“我们详细了解了邓心志的家庭背景和个人经历,甚至包括邓心志的脾气性格等,想办法多安排机会和他见面,反复沟通。会见时,我和苏律师都注意穿西装、打领带,保持律师的专业形象。”赵律师说,几次下来,他能感觉到邓心志细微的心理变化。虽然他的眼神依旧困惑,但已可以集中精力倾听律师的谈话,甚至开始提问题。对于律师来说,这是个积极的信号。

“邓心志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我能不能活命?’我们告诉他,合同诈骗罪没有死刑,最高刑期是无期徒刑。”尽管邓心志在看守所里也能了解到相关的法律条文,但从律师嘴里得到证实后,仍微微地松了口气。

“我诈骗了两千多万,判我无期也没话说。既然如此,你们为什么还要接这个案子?是想出名吗?”邓心志的第二个问题让赵律师一愣,他如实回答说:“律师接这种案子可能容易出名,不过我更珍惜已经取得的名誉。你的案子难度很大,如果没有希望我绝不会接。我认为你的案子还有判处有期徒刑的希望。 ”

“对邓心志这种有文化的人,分析问题一定要实事求是,才能取得信任。”赵律师说,“我对案子的分析是,判处有期徒刑的可能性是20%,判处无期徒刑的可能性是80%。但只要有一分可能,律师都会尽100%的努力。”正是这种坦诚,获得了邓心志的信任和认同。

狱中能吃小炒 感叹司法文明

赵律师告诉邓心志说,从国家利益考虑,有可能通过正确处理邓心志的案子,向不了解中国的国外民众展示中国的民主法制、人权保护以及司法文明水平,并且通过此案感召潜逃在外的数千嫌犯,能早日回国接受审判,争取自首,从轻处罚。“邓心志其实非常聪明,他很快认同了我们的办案思路,于是态度明显积极起来。”

“你是主动接受遣返回国的,而不是由加拿大警方遣送回来的,应当被视为自首。我们力争法院采纳律师观点,认定你自首,这样就可能争取到有期徒刑,尽管这样的可能性只有20%。律师会尽全力去辩护,但前提是你必须真诚悔罪,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而避重就轻。”邓心志点了点头。

在后来的庭审中,邓心志宣读了他的悔过书。“当他念悔过书的时候,整个法庭安静得出奇,只有邓心志颤抖的声音,包括公诉人和法官在内的所有人都聚精会神地听着。后来大家都说,邓心志的认罪态度确实是非常真诚的。这一点,为邓心志案子得到从轻处罚奠定了主观基础。”

在看守所羁押期间,邓心志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体验了我国监所的情况。他说,自己在狱中受到监管人员的和善对待,可以到小卖部买日常生活用品,每天吃饭可以有小炒,还可以吃冰激凌,可以看电视,看书,洗澡,夏天有风扇,每天可以到室外活动等。邓心志多次向律师发自内心地说:“没有想到国内的监所和国外报纸上说的完全不一样。这些年,我们国家确实进步了。”他深深体会到国家司法制度的文明在不断进步中。


2002年1月至8月间,邓心志伙同他人冒充保险公司人员,编造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分公司有“国寿养老金还本一年期保险”险种,以支付高息5.25%为诱饵,与两家公司签订虚假的保险合同,骗取对方保险费2450万元,并用于做股票和期货。案发后,邓心志于2003年1月潜逃至加拿大。2008年8月22日,邓心志主动接受加拿大移民局的安排,被遣返回国。

律师说法

邓心志案或成为指导性判例


赵律师说,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和世界各国有了很多交流,但西方国家很多人对中国的民主法制程度和积极保护人权的进展情况仍然很陌生。特别是在加拿大这样一些国家,一些保护人权组织对滞留加拿大的中国外逃嫌犯能否被遣送回国,可以施加很大的社会影响。而加拿大的法律又允许滞留在本国的外逃嫌犯利用加拿大的法律程序,周而复始地提出上诉,客观上使他们长期滞留加拿大不归,将加拿大当成犯罪者的避难所和天堂。

赵律师说,滞留在加拿大的数千外逃嫌犯,常年过着没有合法身份的“黑人”生活,经常遭到加拿大华人社会的鄙视。经济上的日渐拮据和心理上的压力,使一些人也曾经萌发过回国接受审判、早日和亲友团聚的想法。但由于他们不了解国内的法制进步,加之西方社会某些人对中国妖魔化宣传,使他们不敢轻易迈出回国接受审判的步伐。

“邓心志回国虽然是由多种复杂因素决定的,但回国接受审判,有可能认定自首,从轻处罚,可以早日重返社会,过正常人生活,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赵律师说,邓心志案最终被认定为自首和从轻处罚,说明中国民主法制文明的进步和保护人权水平的日益提高,并可能成为一个指导性判例,对感召外逃嫌犯会有一定影响。

一审

被判无期徒刑 拒绝提出上诉

今年6月4日,一审法院宣判。法院对律师的主要辩护意见全部不予采纳。法院认为,邓心志被加拿大遣返回国,没有主动回国接受处罚的意愿和行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自动投案等自首条件。据此,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决邓心志无期徒刑。

邓心志亲属接踵而来的指责令赵律师感到很难堪。尽管律师在接受委托之前就反复强调了案件的风险,抱有很高期望值的邓家亲属仍无法理解。“我们只能耐心倾听、一再解释,亲属的情绪终于平静下来,认为我们的辩护思路是正确的,仍然希望我们继续担任二审辩护律师。同时,二审我们决定免费辩护。”

然而,谁也没有想到,当赵律师将免费为邓心志打二审的消息告诉邓心志时,邓心志却出乎意料地表示自己不上诉。邓心志说,他感谢律师的出色工作和良苦用心,但正是认识到了自己的罪行,才觉得上诉毫无希望。“他想现实一点,因为无期徒刑羁押期间不折抵刑期,也就是说,他在看守所的每一天都等于‘白坐 ’。他说自己年近50岁了,不想把时间浪费在没有希望的上诉中,还不如尽快服刑,努力表现争取早日减刑。”

尽管赵律师反复说明当事人的上诉权利和上诉的希望,邓心志却丝毫不为所动。赵律师几次想放弃说服,但还是心有不甘,一直劝说到会见即将结束。“既然你们坚持认为上诉还有希望,那就上诉吧!”邓心志终于在上诉书上签了字。这一转折,决定了邓心志后来的命运。

二审

律师上书高院 改判有期徒刑


一审辩护失败后,赵律师和苏律师写了近3000字的《情况反映》,以辩护律师的名义向北京市高级法院领导直接上书,提出了请求为邓心志减刑的意见。

上书之后,二审法院在三个月内一直没有宣判。对此,赵律师预感到,法院对律师的意见可能进行了认真研究,也可能会有争论和分歧……但总之是一个好的信息。

今年9月22日,法院宣判。北京市高院基本采纳了律师的主要辩护意见,认定邓心志的行为属于自首,将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15年。经过一年多的审理,此案终于尘埃落定。

判决后,赵律师和苏律师最后一次会见了邓心志。赵律师说,邓心志一见律师就露出了笑容。这是他一年多来第一次对律师微笑。“法院宣布改判邓心志 15年有期徒刑时,我们还纳闷,为什么邓心志的表情一直很沉重。会见时才听他说,原来,他一听法官念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这几个字时,脑子就一片空白,后边什么内容根本没听清。回到看守所以后,听狱友们感叹居然改判了,才真的相信了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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