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记:二度专访 六年闪回
这是我第二次面对面单独采访赖昌星,与六年前第一次采访时相比,赖氏在加拿大的处境已峰回路转,很有些柳暗花明的味道。
六年多以前,赖昌星在加拿大正处于煎熬期,他1999年8月13日逃往加国,2000年7月提出难民申请,同年11月23日被警方逮捕,转年3月保释出狱在家“自费软禁”,几个月后又被收回拘留中心关押。2002年6月加拿大移民部拒绝了他全家的难民申请,赖昌星上诉,此案自此进入漫长而循回往复的司法程序。
六年多以后,加拿大移民部批准了赖昌星工作准证的申请,他的家人也先于他获取工作准证,赖氏一家在加拿大与永久居民一样,有了合法工作的权利。在出入自由方面,赖昌星早已不受监视,宵禁已于两年前取消,他只要定期向移民部报告即可,行动自由与常人无异。
六年多以前,赖昌星生死未卜前途难料,中国安全部门曾派员与他接触,他的大哥也专程前来“劝回”,并且带来一份绝密文件,内容是有关中国处理他的案件的几点承诺。当时赖昌星表示不相信中国对他的“不判死刑”的承诺,不同意和哥哥一起回去。
六年多以后,经历过差点被递解回中国的险境,赖昌星与加国移民部在法庭的较量越来越有转圜的余地。移民部的“递解前风险评估报告”未能说服联邦法院的法官,移民部自己又以让赖昌星在加拿大获得“生活来源”之名批准了工作准证。
51岁的赖昌星样子与六年前并无太大变化,气色反而见佳,所不同的,是头上多了一顶帽子。此次采访辗转多次,每次他都戴着那顶暗格沿帽,上身穿一件黑皮夹克,下面是深色裤子,足登一双厚底皮便鞋,这身装扮已成他的招牌形象。
六年如一瞬,十年又何尝不是如此,“远华案”已立案将近十年,赖昌星在加拿大也度过第十个年头。回首十年逃亡之路,赖昌星说:这十年过得很辛苦。他不愿多提过去,对难民申请案目前的状况也常常一句代过,然而出乎意料的是,他竟然披露了自己当年在厦门偷税的内情和秘诀,而这些情况他之前从未对外界公开过。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