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就业增长与长期繁荣法」(Government''s Jobs, Growth and Long-term Prosperity Act)上周纳入新的就业保险金发放标準,全国25个地区将率先试行新标準直到2013年4月6日。新的衡量标準旨在更好地提高就业保险(Employment Insurance,EI)计画的效用。
联邦人力资源部长范茵丽(Dianne Finley)表示,为确保申请人公平享有就业保险(EI)福利,加拿大政府推出新的计算方法,确保居住在相同就业市场地区的民众享有相同的福利。
这份实验改革计画叫做「最高薪酬14周标準」( The Best 14 Weeks pilot project ),将按照申请人过去52周中薪水最高的几周来计算就业保险金,可算入的周数可长达14周至22周,按不同地区失业率而定。根据各地区当地就业市场情况来计算申请人每周享有的福利,并会随着经济情况的变化而做出相应调整。
这种方法如果可行,联邦政府将推动修法,并于国会通过后,自2013年4月7日在全国範围实施。
安省是试行「最高薪酬14周标準」新项目的省分之一,而卑诗省并不在其中。以居住在卑诗省阿伯斯福特市( Abbotsford)的约翰和住在安省温莎市的梅尔为例,儘管这两个城市失业率相似,分别为10.1%与11%。不过,由于约翰住在卑诗省,其申请就业保险时仍须按照26周平均收入来计算所领取的福利,而梅尔所在的安省由于属于新项目的试验省分,他的就业保险福利将按照过去一年中薪酬最高的14周作为计算方法。
联邦人力资源部长范茵丽30日宣布,联邦政府将试行新的就业保险金发放标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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