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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太官僚 移居80年竟不是公民

www.sinoca.com 2015-09-28  RCI


  每年,大约150000 个永久居民决定成为加拿大公民。他们当中的每一个人都必需经过一个很长的过程才获得公民身份。成为加拿大公民需要符合几项条件,条件符合后你就可以递交公民身份申请,审核过程根据不同因素可能需要5个月到几年时间。但是多伦多一位99岁的妇女在努力争取了多年仍然不能获得加拿大公民证书。

  99岁老妇成加拿大最年长“无身份之人”

  琼·斯特林1916年出生在英国伦敦,在1933年17岁时由英国移居加拿大, 她在多伦多工作、生活、缴税,也参加每次的选举。可她从未结婚、从未拿到过驾照和护照、也从来没有过医疗卡, 原因之一就是她没有公民身份证明。

图片来源:RCI

  斯特林说,虽然她为申请公民证已经提交了20多项证明文件, 其中有的能证明他是在英国出生的,有的证明她在加拿大生活了80年,可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还是要她必须提交出生证明。

  斯特林自嘲自己是加拿大最年长的“无身份之人”。

  死板官僚 加拿大公民法遭抨击

  批评者认为加拿大的公民法太令人费解。加拿大民间组织“失去身份者”(Lost Canadians)就是一个帮助那些应该但却未拿到加拿大身份人的团体。该组织的创办人唐·查普曼(Don Chapman)说,他们估计加拿大有约百万人遇到身份问题。他们组织每天都会收到要求帮助的邮件。

  斯特林的朋友黛安娜·沃森也有相同问题,但她有医疗卡。她从2012年起为斯特林的事打抱不平。她表示这听起来似乎很可笑,却反映出官僚作风。只因移民部一张纸的回信说,需要一个出生证明,一切都陷于停滞了。她说,斯特林岁数这么大了,需要医疗卡,可她只能得到临时医疗卡, 而且她的积蓄说不定哪天就会花完。

  新公民法今年6月生效 七大要点需谨记

  加拿大新的公民法(C-24法案)已经于今年6月19日正式生效。这是加拿大公民法自1977年开始实施以来第一次全面修订,这也是对入籍资格的全面收紧。

  下面是C-24法案和之前移民法中一些重要改变点的对比。

  1、居住时间

  之前法规是是4年内必须在加拿大住满3年,但是新法规定是6年住满4年,而且每年要待够183天。新法取消了非居民居住时间可部分折算成入籍居住时间的条款。

  2、税收

  旧法不要求加拿大永久居民提交所得税的凭据。但是新法规定,只有在6年中的4年里有加拿大税务记录的人才有申请入籍。

  3、语言要求

  旧法规定要通过语言测试的年纪范围是14到64岁,但是新法规规定年纪是18到54岁。申请人必须语言(英语或法语)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标,方有资格入籍。

  4、时间和费用

  原入籍法有3个步奏,而新法将减少处理入籍申请的步骤到1个。政府收取的费用从100元提高到300元。预计审理时间将从24个月减少至12个月以下。

  5、公民身份欺诈

  C-24法案将授予CIC(加拿大移民局)“终审权”,可以拒绝那些有欺诈行为的公民提出的申请,而相关犯罪行为的罚款将从1000元提高到最高10万元,判处刑法将从一年监禁提升至五年监禁。申请人可能会在10年内被禁止重新申请入籍,而不是之前的5年。

  此外,修正案还规定,未经授权的移民顾问在明知申请人欺诈行为还帮助申请的话,移民顾问也将受到处罚,处罚包括10万元的罚款,或最高两年监禁,或两者兼而有之。 对于循简易程序定罪(summary conviction),处罚包括20000元罚款,或长达六个月的监禁。而旧法没有任何监管措施且对造假无有效管控。

  6、其他

  新法增加了“入籍后在加拿大居住的意向”条款;新法将赋予移民部长有权破格授予公民权;新法设立了针对在加拿大军队服役人员的入籍快速通道,旧法无此项机制。

  C-24法案一直都有很大争议,但政府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获得公民身份的人是真正想留在加拿大的。所以申请公民身份的各位要考虑清楚,能不能达到现在新法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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