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台湾技术移民申请人在C-38「一刀切」法案通过后,接获加拿大驻香港移民官通知案件获准、并要求缴纳移民报到费(Right of PR fees)及体检,并在台北参加「行前讲习」。不久又接获移民局通知取消签证,空欢喜一场。他们状告移民部,要求重发签证,否则赔偿相关费用。
C-38法案规定2008年2月27日前送件、且今年3月29日前尚未审理完成的联邦技术移民积案全数作废,受影响者逾28万人。
但因法案6月底才通过,部分积案申请人案件在3月29日后审理完成,来自台湾的七名技术移民积案申请人,就在这段期间接获移民官员通知移民获准,并遵照移民局要求缴纳移民报到费及体检,岂料移民官在C-38法案通过后竟撤销他们的移民签证,让这些申请人空欢喜一场。
七人委托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提出集体诉讼(Class action),要求移民部重新签发移民签证,否则就应退还并赔偿相关费用。
李克伦说,这起诉讼与其他进行中的诉讼不同,他们并非挑战C-38违宪,而是要求重发移民签证,否则应就其错误指示造成申请人的损失做出赔偿。
李克伦说,阿尔及利亚(Algeria)也发生过类似案件,最后150人都获得签证;希望透过这起集体诉讼,让全球有相同情况的申请人都适用法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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